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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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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覃(弟朗) 陳夷行 李紳 (吳汝納) 李回 李珏 李固言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三 列傳第一百二十三

鄭覃,故相珣瑜之子。以父蔭補弘文校理,歷拾遺、補闕、考功員外郎、刑部郎中。元和十四年二月,遷諫議大夫。憲宗用內官五人爲京西北和糴使,覃上疏論罷。穆宗不恤政事,喜遊宴;即位之始,吐蕃寇邊,覃與同職崔玄亮等廷奏曰:"陛下即位已來,宴樂過多,畋遊無度。今蕃寇在境,緩急奏報,不知乘輿所在。臣等忝備諫官,不勝憂惕,伏願稍減遊縱,留心政道。伏聞陛下晨夜暱狎倡優;近習之徒,賞賜太厚。凡金銀貨幣,皆出自生靈膏血,不可使無功之人,濫沾賜與。縱內藏有餘,亦乞用之有節,如邊上警急,即支用無闕。免令有司重斂百姓,實天下幸甚。"帝初不悅其言,顧宰相蕭俛曰:"此輩何人?"俛對曰:"諫官也。"帝意稍解,乃曰:"朕之過失,臣下盡規,忠也。"乃謂覃曰:"閣中奏事,殊不從容。今後有事面陳,朕與卿延英相見。"時久無閣中奏事,覃等抗論,人皆相賀。

鎮冀節度使王承宗死,其弟承元聽朝旨,移授鄭滑節度。鎮之三軍留承元,以難不能赴鎮;承元乞重臣宣諭,乃以覃爲宣諭使,起居舍人王璠副之。

初,鎮卒辭語不遜,覃至宣詔,諭以大義,軍人釋然聽命。長慶元年十一月,轉給事中。四年,遷御史中丞,十一月,權知工部侍郎。寶曆元年,拜京兆尹。文宗即位,改左散騎常侍。三年,以本官充翰林侍講學士。四年四月,拜工部侍郎。

覃長於經學,稽古守正,帝尤重之。覃從容奏曰:"經籍訛謬,博士相沿,難爲改正。請召宿儒奧學,校定六籍;準後漢故事,勒石於太學,永代作則,以正其闕。"從之。

五年,李宗閔、牛僧孺輔政。宗閔以覃與李德裕相善,薄之。時德裕自浙西入朝,復爲閔、孺所排,出鎮蜀川。宗閔惡覃禁中言事,奏爲工部尚書,罷侍講學士。文宗好經義,心頗思之。六年二月,復召爲侍講學士。七年春,德裕作相。五月,以覃爲御史大夫。文宗嘗於延英謂宰相曰:"殷侑通經學,爲人頗似鄭覃。"宗閔曰:"覃、侑誠有經學,於議論不足聽覽。"李德裕對曰:"殷、鄭之言,他人不欲聞,唯陛下切欲聞之。"覃嘗嫉人朋黨,爲宗閔所薄故也。八年,遷戶部尚書。其年,德裕罷相,宗閔復知政,與李訓、鄭注同排斥李德裕、李紳。二人貶黜,覃亦左授祕書監。九年六月,楊虞卿、李宗閔得罪長流,復以覃爲刑部尚書。十月,遷尚書右僕射,兼判國子祭酒。訓、注伏誅,召覃入禁中草制敕,明日以本官同平章事,封滎陽郡公,食邑二千戶。

覃雖精經義,不能爲文。嫉進士浮華。開成初,奏禮部貢院宜罷進士科。初,紫宸對,上語及選士,覃曰:"南北朝多用文華,所以不治。士以才堪即用,何必文辭?"帝曰:"進士及第人已曾爲州縣官者,方鎮奏署即可之,餘即否。"覃曰:"此科率多輕薄,不必盡用。"帝曰:"輕薄敦厚,色色有之,未必獨在進士。此科置已二百年,亦不可遽改。"覃曰:"亦不可過有崇樹。"帝嘗謂宰臣曰:"百司弛慢,要重條舉。"因指香爐曰:"此爐始亦華好,用之既久,乃無光彩。若不加飾,何由復初?"覃對曰:"丕變風俗,當考實效。自三十年已來,多不務實,取於顏情。如嵇、阮之流,不攝職事。"李石雲:"此本因治平,人人無事,安逸所致。今之人俗亦慕王夷甫,恥不能及之。"上曰:"卿等輔朕,在振舉法度而已。"

時太學勒石經,覃奏起居郎周墀、水部員外郎崔球、監察御史張次宗、禮部員外郎溫業等,校定《九經》文字,旋令上石。加門下侍郎、弘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上嘗於延英論古今詩句工拙,覃曰:"孔子所刪,三百篇是也。降此五言七言,辭非雅正,不足帝王賞詠。夫《詩》之《雅》、《頌》,皆下刺上所爲,非上化下而作。王者采詩,以考風俗得失。仲尼刪定,以爲世規。近代陳後主、隋煬帝皆能章句,不知王者大端,終有季年之失。章句小道,願陛下不取也。"覃以宰相兼判國子祭酒,奏太學置五經博士各一人,緣無職田,請依王府官例,賜祿粟。從之。又進《石壁九經》一百六十卷。

其年,李固言復爲宰相。固言與李宗閔、楊嗣復善,覃憎之。因起居郎闕,固言奏曰:"周敬復、崔球、張次宗等三人,皆堪此任。"覃曰:"崔球遊宗閔之門,且赤墀下秉筆,爲千古法,不可朋黨。如裴中孺、李讓夷,臣不敢有纖芥異論。"乃止。三年,楊嗣復自西川入拜平章事,與覃尤相矛盾;加之以固言、李珏,入對之際,是非蜂起。二月,覃進位太子太師。

文宗以旱放繫囚,出宮人劉好奴等五百餘人,送兩街寺觀,任歸親戚。紫宸對,李珏曰:"陛下放宮女數多,德邁千古。漢制,八月選人,晉武平吳,亦多采擇。仲尼所謂'未見好德如好色'。今陛下以爲無益放之,微臣敢賀。"覃曰:"晉武帝以採擇之失,中原化爲左衽;陛下以爲殷鑑,放去攸宜。"其年十二月,三上章求罷,詔落太子太師,餘如故。仍三五日一入中書,商量政事。四年五月,罷相,守左僕射。

武宗即位,李德裕用事,欲援爲宰相。固以足疾不任朝謁。會昌二年,守司徒致仕,卒。

子裔綽,以蔭授渭南尉,直弘文館。

覃少清苦貞退,不造次與人款狎。位至相國,所居未嘗增飾,才庇風雨。家無媵妾,人皆仰其素風。然嫉惡太過,多所不容,衆憚而惡之。

覃弟朗、潛。

朗,字有融。長慶元年,登進士甲科,再遷右拾遺。開成中,爲起居郎。初,太和末風俗稍奢,文宗恭勤節儉,冀革其風。宰臣等言曰:"陛下節儉省用,風俗已移,長裾大袂,漸以減損。若更令戚屬絕其侈靡,不慮下不從教。"帝曰:"此事亦難戶曉,但去其泰甚,自以儉德化之。朕聞前時內庫唯二錦袍,飾以金鳥,一袍玄宗幸溫湯御之,一即與貴妃。當時貴重如此,如今奢靡,豈復貴之?料今富家往往皆有。左衛副使張元昌便用金唾壺,昨因李訓,已誅之矣。"時朗執筆螭頭下,宰臣退,上謂朗曰:"適所議論,卿記錄未?吾試觀之。"朗對曰:"臣執筆所記,便名爲史。伏準故事,帝王不可取觀。昔太宗欲覽國史,諫議大夫朱子奢雲:'史官所述,不隱善惡。或主非上智,飾非護失,見之則致怨,所以義不可觀。'又褚遂良曰:'今之起居郎,古之左右史也;記人君言行,善惡必書,庶幾不爲非法,不聞帝王躬自觀史。'"帝曰:"適來所記,無可否臧,見亦何爽?"乃宣謂宰臣曰:"鄭朗引故事,不欲脫見起居注。夫人君之言,善惡必書。朕恐平常閒話,不關理體,垂諸將來,竊以爲恥。異日臨朝,庶幾稍改,何妨一見,以誡醜言。"朗遂進之。朗轉考功郎中。四年,遷諫議大夫。

會昌初,爲給事中。出爲華州刺史,入爲御史中丞、戶部侍郎,判本司事。大中朝,出爲定州刺史、義武軍節度、易定觀察、北平軍等使。尋遷檢校戶部尚書、汴州刺史、宣武軍節度、宋亳汴潁觀察等使。入爲工部尚書,判度支。遷御史大夫,改禮部尚書。以本官同平章事,加中書侍郎、集賢殿大學士,修國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