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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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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憲宗二十子 穆宗五子 敬宗五子 文宗二子 武宗五子 宣宗十一子懿宗八子 僖宗二子 昭宗十子(嗣襄王掞 朱玫 王行瑜附)

《舊唐書》卷一百七十五 列傳第一百二十五

憲宗二十子:穆宗皇帝、宣宗皇帝、惠昭太子寧、澧王惲、深王悰、洋王忻、絳王悟、建王恪、鄜王憬、瓊王悅、沔王恂、婺王懌、茂王愔、淄王協、衡王憺、澶王〈忄充〉、棣王惴、彭王惕、信王憻、榮王忄責。

惠昭太子寧,憲宗長子也。母曰紀美人。貞元二十一年四月,封平原郡王。元和元年八月,進封鄧王。四年閏三月,立爲皇太子,改名宙,尋復今名。其年有司將行冊禮,以孟夏、孟秋再卜日,臨事皆以雨罷,至十月方行冊禮。元和六年十二月薨,年十九,廢朝十三日。時敕國子司業裴茝攝太常博士,西內勾當。茝通習古今禮儀,嘗爲太常博士。及官至郎中,每兼其職,至改司業,方罷兼領。國典無皇太子薨禮,故又命茝領之。廢朝十三日,蓋用期服以日易月之制也。諡曰惠昭。

澧王惲,憲宗第二子也,本名寬。貞元二十一年,封同安郡王。元和元年,進封澧王。七年,改今名。時吐突承璀恩寵特異,惠昭太子薨,議立儲副,承璀獨排羣議,屬澧王,欲以威權自樹,賴憲宗明斷不惑。上將冊拜太子,詔翰林學士崔羣代澧王作讓表一章。羣奏曰:"凡事己合當之而不爲,則有退讓焉。"上深納之。及憲宗晏駕,承璀死,王亦薨於其夕。以元和十五年四月丁丑發喪,廢朝三日。長子漢,東陽郡王。次子源,安陸郡王。第三子演,臨安郡王。

深王悰,本名察,憲宗第四子也。貞元二十一年,封彭城郡王。元和元年,進封深王,改今名。長子潭,河內郡王。次子淑,吳興郡王。

洋王忻,本名寰,憲宗第五子也。貞元二十一年,封爲高密郡王。元和元年,進封洋王。七年,改今名。太和二年薨。長子沛,太和八年,封潁川郡王。

絳王悟,本名寮,憲宗第六子也。貞元二十一年,封文安郡王。元和元年,進封絳王。七年,改今名。寶曆二年冬遇害。長子洙,太和八年,封新安郡王。第二子滂,封高平郡王。

建王恪,本名審,憲宗第十子也。元和元年八月,淄青節度李師古卒,其弟師道擅領軍務,以邀符節。朝廷方興討罰之師,不欲分兵兩地,乃封審爲建王。間一日,授開府儀同三司、鄆州大都督,充平盧軍淄青等州節度營田觀察處置、陸運海運、押新羅渤海兩蕃等使,而以師道爲節度留後。不出閣。七年,改今名。長慶元年薨。

鄜王憬,長慶元年封,開成四年七月薨。長子溥,平陽郡王。

瓊王悅,長慶元年封。第二子津,河間郡王。

沔王恂,長慶元年封。長子瀛,晉陵郡王。

婺王懌,長慶元年封。長子清,新平郡王。

茂王愔,長慶元年封。長子潓,武功郡王。

淄王協,憲宗第十四子也。長慶元年封,開成元年薨。長子浣,太和八年八月封許昌郡王。第三子渙,馮翊郡王。

衡王憺,長慶元年封。長子涉,晉平郡王。

澶王〈忄充〉,長慶元年封。長子濘,雁門郡王。

棣王惴,大中六年封,鹹通三年薨。

彭王惕,大中三年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