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國學之史部 > 史記 > 《清史稿》卷四十九 志二十四

《清史稿》卷四十九 志二十四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22W 次

◎時憲五

《清史稿》卷四十九 志二十四

△康熙甲子元法下

月食用數

朔策二十九日五三0五九三。

望策十四日七六五二九六五。

太陽平行,朔策一十萬四千七百八十四秒,小餘三0四三二四。

太陽引數,朔策一十萬四千七百七十九秒,小餘三五八八六五。

太陰引數,朔策九萬二千九百四十秒,小餘二四八五九。

太陰交周,朔策十一萬0四百十四秒,小餘0一六五七四。

太陽平行,望策十四度三十三分十二秒0九微。

太陽引數,望策十四度三十三分0九秒四十一微。

太陰引數,望策六宮十二度五十四分三十秒0七微。

太陰交周,望策六宮十五度二十分0七秒。

太陽一小時平行一百四十七秒,小餘八四七一0四九。

太陽一小時引數一百四十七秒,小餘八四0一二七。

太陰一小時引數一千九百五十九秒,小餘七四七六五四二。

太陰一小時交週一千九百八十四秒,小餘四0二五四九。

月距日一小時平行一千八百二十八秒,小餘六一二一一0八。

太陽光分半徑六百三十七。

太陰實半徑二十七。

地半徑一百。

太陽最高距地一千0十七萬九千二百0八,與地半徑之比例,爲十一萬六千二百。

太陰最高距地一千0十七萬二千五百,與地半徑之比例,爲五千八百一十六。

朔應二十六日三八五二六六六。

首朔太陽平行應初宮二十六度二十分四十二秒五十七微。

首朔太陽引數應初宮十九度一十分二十七秒二十一微。

首朔太陰引數應九宮十八度三十四分二十六秒十六微。

首朔太陰交周應六宮初度三十分五十五秒十四微,餘見日躔、月離。

推月食法

求天正冬至,同日躔。

求紀日,以天正冬至日數加一日,得紀日。

求首朔,先求得積日同月離。置積日減朔應,得通朔。上考則加。以朔策除之,得數加一爲積朔。餘數轉減朔策爲首朔。上考則除得之數即積朔,不用加一。餘數即首朔,不用轉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