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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七十六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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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董袁趙竇

《新唐書》卷一百五十一 列傳第七十六

關播,字務元,衛州汲人。及進士第。鄧景山節度青齊、淮南,再署幕府。遷右補闕。與神策軍使王駕鶴爲姻家,元載惡之,出爲河南兵曹參軍事,數試屬縣,政異等。陳少遊鎮浙東、淮南,表爲判官,攝滁州刺史。李靈耀叛,少遊屯淮上,所在盜賊〈蟲胃〉奮,播儲貲力,給軍興,人無愁苦。楊綰、常袞皆善播,引爲都官員外郎。

德宗初,湖南峒賊王國良驚剽州縣,不可制,詔播宣輯,因得請事,對殿中。帝問政治之要,播曰:"爲政之本,要得有道賢人乃治。"帝曰:"朕比下詔求賢才,又遣使黜陟,搜逮所遺,須能者用之,若何?"播曰:"陛下雖求賢,又使舉薦,然止得求名文辭士,焉有有道賢人肯奉牒丐舉選邪?"帝悅,曰:"卿姑去,還當更議。"播且言:"奉詔平賊,有如不受命,臣請發州兵剪定之。"帝曰:"善。"及還,再遷給事中。故事,諸司甲庫,以令史直曹,刓脫爲奸。播悉易以士人,時韙其法。

歷吏部侍郎。帝求宰相,盧杞雅知播韋柔可制,因從容言播材任宰相,其儒厚可鎮浮動。乃拜中書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政一決於杞。嘗論事帝前,播意不可,避坐欲有所言,杞目禁輒止,退讓播曰:"以君寡言,故至此,奈何欲開口爭事邪!"播即喑畏毋敢與。

時李元平、陶公達、張愻、劉承誡率輕薄子,遊播門下,能侈言誕計,以功名自喜。播謂皆將相材,數請帝用之。元平本宗室疏裔,好論兵,鄙天下士大夫無可者,人人怨疾之。李希烈叛,帝以汝州據賊衝,刺史疲軟不勝任,播盛稱元平,帝召見,拜左補闕。不數日,檢校吏部郎中,兼汝州別駕,知州事。元平始至,募工築郛浚隍,希烈陰使亡命應募,凡內數百人,元平不寤。賊遣將李克誠以精騎薄城,募者內應,縛元平馳見希烈,遺矢於地。希烈以其眇小,無髯,戲克誠曰:"使爾取元平,乃以其子來邪?"因嫚罵曰:"盲宰相使汝當我,何待我淺邪!"僞署御史中丞。播聞詫曰:"元平事濟矣!"謂必覆賊而建功也,左右笑之。無何,僞署爲宰相,有告其貳者,元平斷一指自誓。公達等以元平屈賊,皆廢不用。

播從幸奉天。盧杞、白志貞已貶而播猶執政,議者不平,遂罷爲刑部尚書。韋倫等曰:"宰相不善謀,使天子播越,尚可尚書邪?"相與泣諸朝。未幾,知刪定使。初,上元中,詔擇古名將十人配享武成廟,如十哲侑孔子。播奏:"太公,古賢臣,今其下稱亞聖。孔子十哲,皆當時弟子,今所配年世不同,請罷之。"詔可。

貞元初,檢校尚書右僕射,持節送鹹安公主降回鶻,虜人重其清。還,遷兵部尚書。以太子少師致仕,斥賣車騎,闔門不嬰外事。卒,年七十九,贈太子太保。

始,希烈死,或言元平雖屈賊,然有謀不克發,乃貸死流珍州。會赦還,住剡中,觀察使皇甫政殺其侄以發帝怒,遂流死賀州。

董晉,字混成,河中虞鄉人。擢明經。肅宗幸彭原,上書行在,拜祕書省校書郎,待制翰林。出從淮南崔圓府爲判官。還朝,累遷祠部郎中。

大曆中,李涵持節送崇徽公主於回紇,署晉判官。回紇恃有功,見使者倨,因問:"歲市馬而唐歸我賄不足,何也?"涵懼,未及對,數目晉,晉曰:"我非無馬而與爾爲市,爲爾賜者不已多乎?爾之馬歲五至,而邊有司數皮償貲。天子不忘爾勞,敕吏無得問,爾反用是望我邪?諸戎以我之爾與也,莫敢確。爾父子寧,畜馬蕃,非我則誰使!"衆皆南面拜,不敢有言。還,遷祕書少監。

德宗立,授太府卿。不旬日,爲左散騎常侍,兼御史中丞,知臺事。出爲華州刺史。朱泚反,遣兵攻之,晉棄華走行在。改國子祭酒,宣慰恆州。還至河中而李懷光反,晉說之曰:"朱泚爲臣而背其君,苟得志,於公何有?且公位太尉,泚雖寵公,亦無以加。彼不能事君,能以臣事公乎?公能事彼,而有不能事君乎?公敵賊有餘力,若襲取之,清宮以迎天子,雖有大惡猶將掩焉,如公則誰敢議?"懷光喜且泣,晉亦泣。又語其將卒,皆拜。故懷光雖偃蹇,亦不助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