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勵志中心 > 勵志教育 > 淺析中學教育與教育公平問題大綱

淺析中學教育與教育公平問題大綱

推薦人: 來源: 閱讀: 2.42W 次

一、教育政策與教育公平

淺析中學教育與教育公平問題

教育公平性問題是現在社會的熱點問題之一。教育公平問題產生的原因多種多樣,其中一大主要原因就是教育政策的不合理。

(一)教育政策的內涵。教育政策的概念與公共政策概念的多樣性一樣,也是多種多樣的。綜合國內外對教育政策研究的情況來看,目前,學術界對這個概念的理解存在着多個認識角度。有將教育政策分爲動態教育政策和靜態教育政策。其中動態教育政策是從教育政策的決策、執行過程來看待教育政策;靜態教育政策是把教育政策當作一種行動準則的文本形式。有從政策包括範圍的角度,將教育政策分爲廣義的教育政策和狹義的教育政策,廣義的教育政策包括教育方針和教育法規;狹義的教育政策指的是介於教育方針與教育法規之間的一種教育規範。

(二)教育公平的內涵。教育公平是一個古老的話題,我國古代孔子就曾提出“有教無類”和“因材施教”的觀點,西方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的教育思想中也都包含了教育公平理念,隨着教育理論的發展,西方學者從未間斷過對教育公平內涵的界定,其中比較值得注意的是:美國社會學家、霍普金斯大學教授科爾曼所作的《科爾曼報告》,科爾曼認爲教育公平主要包含四層含義:一是向人們提供達到某一規定水平的免費教育;二是爲所有兒童,不論社會背景如何,提供普通課程:三是爲不同社會背景的兒童提供進入同樣學校的機會;四是在同一特點地區範圍內教育機會一律平等。

而我國學者對教育公平問題所做的詮釋用很多種,綜合起來看主要是:教育公平體現在兩個方面,即人類受教育的'基本權利的平等與受教育的非基本權利的不平等。

(三)教育政策與教育公平關係。通過對教育政策和教育公平內涵的界定,我們可以發現兩者之間存在很多聯繫。我把這些聯繫分爲兩個方面:第一,具有核心價值相聯的關係。教育政策的核心價值是公平與效率,而教育公平則成爲了教育政策核心價值所追求的基礎。第二,手段與目的的關係。教育政策是對全社會的價值作權威性的分配,而教育公平則是公民能夠自由平等地分享當時、當地公共教育資源的狀態。由此我們可以看到教育政策作爲一種手段,促使公民能自由平等的分享公共教育資源這個目的的達成。

二、我國中學教育公平問題現狀

(一)重點中學政策造成校際間差距。重點中學建設就意味着教育投入上的傾斜性政策,“有重點地辦好一批學校”是我國基礎教育的一貫政策,這一政策對於集中有限教育資源,確保優秀人才的培養,的確起到了歷史性的重要作用。但它也造成了當前重點校與非重點校的巨大差距。重點校建設政策所導致的教育公平問題也越來越尖銳地凸顯出來。重點學校政策在我國教育資源相對稀缺的時代的確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當今我國教育資源經過長期發展,已經遠遠不是當年那種情況了,重點學校政策再實施下去其消極作用就已經原形畢露了。 (三)教育地區差距。我國幅員遼闊,地區差異大,經濟發展水平不平衡。這是我國的基本國情,也是制約我國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不均衡發展的首要因素。因此,影響我國教育地區差距的主要因素就是教育經費投入的不平衡。教育經費的地區差距,首先表現人均教育經費的差距。20xx年,我國人均教育經費東部地區的平均值爲619元,中部地區爲264元,西部地區爲282元。人均教育經費前3位分別是上海(1160元)、北京(1105元)和天津(722元),後3位分別是貴州(176元)、安徽(197元)和河南(203元)。由此可見,東部、中部、西部之間的教育經費差距是如此之大。那麼教育水平的差距也不言而喻了。

三、解決中學教育公平問題的政策路徑

(一)教育政策制定程序化。教育政策制定程序化是爲了限制個人的恣意和專斷。與教育政策執行及總結相比,教育政策制定所涉“公平性”更加明顯。教育政策作爲公共政策的具體形式,行政機關在制定教育政策時,應該具備一個合理的程序。在這一程序中,關鍵要做的是徵求意見工作。建立普通公衆、民間中介機構和政策研究組織參與決策、監督決策的制度,實行教育決策聽證制度,最大化地關注、採納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訴求,真正體現教育政策的公平性品格。

(二)將“公平”理念貫穿到教育政策執行全過程。公平是政策的基本價值取向與規則,教育政策是公平在社會領域、教育領域的具體化。公平性是通過各種各樣的教育政策來實現的。

政策文件所規定的公平性利益格局一般是原則性的規定,政策執行的實踐操作纔是對利益的最直接分配。

(三)將“教育公平”納入教育政策評估指標。政策評估既是一個事實判斷的過程,也是一個價值判斷的過程。因此,政策評估既要設立價值標準,也需設立事實標準。價值標準建立在倫理、道德、文化、利益、政治、社會的價值取向基礎上,它在政策評估活動中的應用,旨在確定一項社會政策在價值上所造成的影響。以往的教育政策評估較多重視的是政策效率、政策效能、政策績效、政策迴應的充分性、政策執行力等事實判斷,而缺少社會公平、和諧發展等價值標準。教育在維護社會公平、推動社會和諧發展中有着重大作用,因而將“公平”作爲教育政策評估指標,既是教育政策評估應有之義,又是建設和諧社會、維護社會公平之時代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