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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修辭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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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辭手法,就是通過修飾、調整語句,運用特定的表達形式以提高語言表達作用的方式或方法。以下是小編精心準備的八大修辭手法,大家可以參考以下內容哦!

八大修辭手法

1.比喻:生動、形象。

2.擬人:人格化、生動化、形象化。

3.排比:加強語言氣勢。

4.反問:加強語氣。

5.反覆:強調。

6.對比:突出其中一個。

7.對偶:句式整齊,結構統一。

8.誇張:極力的表現。

1.比喻:

它是用某一具體、淺顯、熟悉的事物或情境來說明另一種抽象、深奧、生疏的事物或情境的一種修辭方法。作用:即打比方,幫助人容易深入理解。用在記敘、說明、描寫中,能使事物生動、形象、具體、簡潔,給人以鮮明的印象;用在議論中,能使抽象道理變得具體,使深奧的道理變得淺顯易懂。

比喻由三部分構成:〈1〉本體、〈2〉喻體、〈3〉比喻(比喻和擬人最大的不同在於比喻含有喻體,擬人沒有。)

比喻分明喻、暗喻、借喻三種形式。明喻的形式可簡縮爲:甲(本體)如(喻詞:像、似、若、猶、好像、彷彿)乙(喻體)。暗喻的形式可簡縮爲:甲是(喻詞:成、變成、成爲、當作、化作)乙。明喻在形式上是相似關係,暗喻則是相合關係。借喻:只出現喻體,本體與比喻詞都不出現。如: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具體見下表:

所謂通感,是利用諸種感覺相互交通的心理現象,以一種感覺來描述表現另一種感覺的修辭方式。 作用:通感的運用可以收到令人回味無窮的效果,其表達作用是無可替代的。它能化抽象爲形象,讓讀者更好地理解;它能由此及彼,勾起人們豐富的聯想;它能不拘一格,行文活潑;它能準確表達,含意深遠;它能充實詩文的意境,構成特殊的藝術美。 最典型的例子:“微風過處,送來縷縷清香,彷彿遠處高樓上渺茫的歌聲似的。”(朱自清《荷塘月色》)清香乃是嗅覺,歌聲乃是聽覺,作者將兩種感覺互通,即爲通感。 此外有: “晨鐘雲外溼”(杜甫《夔州雨溼不得上岸作》)以“溼”字形容鐘聲,所聞之鐘聲,穿雨而來,穿雲而去,故“溼”,觸覺與聽覺相互溝通。 “善哉乎鼓琴,巍巍乎若高山,湯湯乎若流水”(《呂氏春秋?本味》)聽琴聲而知志在高山、流水,聽覺與視覺相互溝通。

2.比擬:

藉助豐富的想像,把物當成人來寫,或把人當成物來寫,或把甲物當成乙物來寫。比擬分爲擬人和擬物。

作用:色彩鮮明,描繪形象,表意豐富。能使讀者對所表達事物產生鮮明的印象,產生強烈的感情,引起共鳴,令文章更生動。

(1)擬人: 把物當做人寫,賦予物以人的動作、行爲、思想、感情、活動,用描寫人的詞來描寫物。 作用:把禽獸鳥蟲花草樹木或其他無生命的事物當成人寫,使具體事物人格化,語言生動形象。例句: 〈1〉桃樹、杏樹、梨樹、你不讓我,我不讓你,都開滿了花趕趟兒。——《春》朱自清 〈2〉感時花濺淚,恨別鳥驚心。——《春望》杜甫 〈3〉太陽的臉紅起來了。——《春》朱自清 (2)擬物(借物喻人): ①把人比作物,或把此物當作彼物來寫。例句: 〈1〉人羣不顧一切,涌了上來。 〈2〉在羣衆的呼喝聲中,那個惡霸夾着尾巴逃跑了。 ②把甲事物當成乙事物來寫。例句: 〈1〉火山發出一聲咆哮。 〈2〉她們看見不遠的地方,那寬厚肥大的荷葉下面,有一個人的`臉,下半截身子長在水裏。(《荷花澱》孫犁)

3.借代:

不直接說出所要表達的人或事物,而是借用與它有密切相關的人或事物來代替。借代種類:特徵代事物、具體代抽象、部分代全體、整體代部分。 方法:作用:突出事物的本質特徵,增強語言的形象性,使文筆簡潔精煉,語言富於變化和幽默感;引人聯想,使表達收到形象突出、特點鮮明、具體生動的效果。

①部分代整體。即用事物具有代表性的部分代本體事物。 例如:兩岸青山相對出,孤帆一片日邊來。——《望天門山》 ②特徵代本體。即用借體(人或事物)的特徵、標誌去代替本體事物的名稱。 例如:圓規一面憤憤的迴轉身,一面絮絮的說,慢慢向外走去……——《故鄉》 ③具體代抽象 例如:南國烽煙正十年。——《梅嶺三章》 ④工具代本體。 例如:等到驚蟄一犁土的季節,十家已有八戶亮了囤底,揭不開鍋。——《榆錢飯》 ⑤專名代泛稱。用具有典型性的人或事物的專用名稱代替本體事物的名稱。 例如:你們殺死一個李公樸,會有千百萬個李公樸站起來!——《最後一次講演》

4.誇張:

對事物的形象、性質、特徵、作用、程度等故意地誇大或縮小描繪的一種修辭方法。

作用:可以引起豐富的想象,更好地突出事物的特徵,烘托氣氛,加強渲染力,引起聯想效果,引起讀者的強烈共鳴。

(1)擴大誇張:對事物形狀、性質、特徵、作用、程度等加以誇大。 例句:柏油路曬化了,甚至鋪戶門前的銅牌好像也要曬化。 (2)縮小誇張:對事物形象、性質、特徵、作用、程度等加以縮小。 例句:只能看到巴掌大的一塊天地。 (3)超前誇張:把後出現的說成先出現,把先出現的說成後出現。 例句:她還沒有端酒杯,就醉了。

5.對偶:

字數相等,結構形式相同或相近,意義對稱的一對短語或句子,對稱排列起來表達兩個相對或相近的意思

作用:形式上音節整齊勻稱、節奏感強,易於記憶,具有音律美;內容上凝練集中,概括力強。

主要方式: 〈1〉正對。上下句意思上相似、相近、相補、相襯的對偶形式。 例如:牆上蘆葦,頭重腳輕根底淺;山間竹筍,嘴尖皮厚腹中空。 〈2〉反對。上下句意思上相反或相對的對偶形式。 例如:橫眉冷對千夫指,俯首甘爲孺子牛。 〈3〉串對(流水對)。上下句意思上具有承接、遞進、因果、假設、條件等關係的對偶形式。 例句:才飲長江水,又食武昌魚。

6.排比:

把三個或三個以上結構和長度均類似、語氣一致、意義相關或相同的句子排列起來。作用:加強語勢、語言氣氛,使文章的節奏感加強,條理性更好,更利於表達強烈的感情(或增強表達效果)。用來說理,可把道理闡述得更嚴密、更透徹;用來抒情,可把感情抒發得淋漓盡致。

例句:他們的品質是那樣的純潔和高尚,他們的意志是那樣的堅韌和剛強,他們的氣質是那樣的淳樸和謙遜,他們的胸懷是那樣的美麗和寬廣。

7.設問:

爲了引起別人的注意或突出所說的內容,把它用問話的形式表示出來。即故意先提出問題,然後自己回答。作用:總的作用是引起注意,啓發讀者思考。用在標題上,能吸引讀者,啓發讀者思考,更好地體現文章的中心;用在一段的開頭或結尾處,除引起思考外,還有承上啓下的過渡作用;用在議論文中,能使論證深入,脈絡清晰。有助於層次分明,結構緊湊;可以更好地描寫人物的思想活動;也可以婉轉表達情感,引起讀者思考和重視,領會主題。

例句:花兒爲什麼這樣紅?首先有它的物質基礎。

8.反問(激問、反詰、詰問):

用疑問形式表達確定的意思,用肯定形式反問表否定,用否定形式反問表肯定,只問不答,答案暗含在反問句中。作用:表達鮮明,加強語氣,發人深思,激發讀者感情,加深讀者印象,增強文中的氣勢和說服力。 例句:我呢,我難道沒有應該責備的地方嗎?

以上修辭手法在實際運用中,因種種原因常常會出現一些誤用情況,因此,運用時務必注意:

1.比喻:要貼切、生動;要注意體現作者的思想感情;比喻的喻體必須是常見、易懂的事物;

2.比擬:必須是自己強烈感情的流露,感情必須與所描寫的環境氣氛協調一致;進行比擬的人和物或物和物,在性格、形態、動作等方面應該相似或相近。

3.借代:借體必須有明顯的代表性,使人一聽就明白所指稱的事物;用人物的形體特徵作借體時,要注意它的褒貶色彩和使用場合的不同。

4. 誇張:要以客觀實際爲基礎;要明確、顯豁,不能又像誇張,又像事實;要力求新穎。

5. 對偶:要儘量做到上下聯字數相等、結構一致、音節和諧,注意相關;要儘量做到形式與內容的統一。

6.排比:必須從內容的需要出發,不能生拼硬湊排比的形式。排比是多項並舉的,有的是多項全舉,有的是在多項中舉其要者,留有弦外之音、言外之意,讓讀者自己深思,後一種排比的句末要用省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