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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陽國志》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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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志

《華陽國志》卷一

昔在唐堯,洪水滔天,鯀功無成。聖禹嗣興,導江疏河,百川蠲修,封殖天下,因古九囿,以置九州;仰稟參伐,俯壤華陽,黑水、江、漢爲梁州。厥土青黎,厥田惟下上,厥賦惟下中,厥貢璆、鐵、銀、鏤、砮、磬、熊、羆、狐、狸、織皮。於是四隩既宅,九州攸同,六府孔修,庶土交正,底慎財賦,成貢中國。蓋時雍之化東被西漸矣。

歷夏、殷、周,九州牧伯率職。周文爲伯,西有九國。及武王克商,並徐合青,省樑合雍,而職方氏猶掌其地,辨其土壤,甄其貫利,迄於秦帝。漢興,高祖藉之成業,乃改雍曰涼,革樑曰益,故巴、漢、庸、蜀屬益州。

至魏鹹熙元年平蜀,始分益州巴漢七郡置梁州,治漢中。以相國參軍中山耿黼爲刺史。元康六年,廣漢還益州,更割雍州之武都、陰平、荊州之新城、上庸、魏興以屬焉。凡統郡一十二,縣五十八。

《洛書》曰:人皇始出,繼地皇之後,兄弟九人分理九州,爲九囿,人皇居中州,制八輔。華陽之壤,樑岷之域,是其一囿,囿中之國則巴、蜀矣。其分野:輿鬼、東井。其君上世未聞。五帝以來,黃帝、高陽之支庶世爲侯伯。及禹治水,命州巴、蜀,以屬梁州。禹娶於塗山,辛壬癸甲而去,生子啓,呱呱啼,不及視,三過其門而不入室,務在救時——今江州塗山是也,帝禹之廟銘存焉。會諸侯於會稽,執玉帛者萬國,巴、蜀往焉。周武王伐紂,實得巴、蜀之師,著乎《尚書》。巴師勇銳,歌舞以凌殷人,前徒倒戈。故世稱之曰“武王伐紂,前歌後舞”也。武王既克殷,以其宗姬封於巴,爵之以子,——古者遠國雖大,爵不過子,故吳、楚及巴皆曰子。

其地東至魚復,西至僰道,北接漢中,南極黔、涪。土植五穀,牲具六畜。桑、蠶、麻、紵,魚、鹽、銅、鐵、丹、漆、茶、蜜、靈龜、巨犀、山雞、白雉,黃潤、鮮粉,皆納貢之。其果實之珍者:樹有荔芰,蔓有辛蒟,園有芳蒻、香茗、給客橙、葵。其藥物之異者有巴戟、天椒;竹木之璝者有桃支、靈壽。其名山有塗籍、靈臺,石書刊山。

其民質直好義,土風敦厚,有先民之流。故其詩曰:“川崖惟平,其稼多黍。旨酒嘉穀,可以養父。野惟阜丘,彼稷多有。嘉穀旨酒,可以養母。”其祭祀之詩曰:“惟月孟春,獺祭彼崖。永言孝思,享祀孔嘉。彼黍既潔,彼犧惟澤。蒸命良辰,祖考來格。”其好古樂道之詩曰:“日月明明,亦惟其夕;誰能長生,不朽難獲。”又曰:“惟德實寶,富貴何常。我思古人,令問令望。”而其失在於重遲魯鈍,俗素樸,無造次辨麗之氣。其屬有濮、賨、苴、共、奴、獽、夷蜑之蠻。

周之仲世,雖奉王職,與秦、楚、鄧爲比。春秋魯桓公九年,巴子使韓服告楚,請與鄧爲好。楚子使道朔將巴客聘鄧,鄧南鄙攻而奪其幣。巴子怒,伐鄧,敗之。其後,巴師、楚師伐申,楚子驚巴師。魯莊公十八年,巴伐楚,克之。魯文公十六年,巴與秦、楚共滅庸。哀公十八年,巴人伐楚,敗於鄾。是後,楚主夏盟,秦擅西土,巴國分遠,故於盟會希。

戰國時,嘗與楚婚。及七國稱王,巴亦稱王。周之季世,巴國有亂,將軍有蔓子請師於楚,許以三城。楚王救巴。巴國既寧,楚使請城。蔓子曰:“藉楚之靈,克弭禍難。誠許楚王城,將吾頭往謝之,城不可得也!”乃自刎,以頭授楚使。王嘆曰:“使吾得臣若巴蔓子,用城何爲!”乃以上卿禮葬其頭;巴國葬其身,亦以上卿禮。

周顯王時,楚國衰弱,秦惠文王與巴、蜀爲好。蜀王弟苴侯私親於巴。巴、蜀世戰爭。周慎王五年,蜀王伐苴侯,苴侯奔巴,巴爲求救於秦。秦惠文王遣張儀、司馬錯救苴、巴,遂伐蜀,滅之。儀貪巴、苴之富,因取巴,執王以歸,置巴、蜀及漢中郡,分其地爲三十一縣。儀城江州。司馬錯自巴涪水取楚商於地爲黔中郡。

秦昭襄王時,白虎爲害,自秦、蜀、巴、漢患之。秦王乃重募國中:“有能殺虎者,邑萬家,金帛稱之。”於是夷朐忍廖仲藥、何射虎、秦精等乃作白竹弩於高樓上,射虎,中頭三節。白虎常從羣虎,瞋恚,盡搏殺羣虎,大呴而死。秦王嘉之曰:“虎歷四郡,害千二百人。一朝患除,功莫大焉。”欲如要,王嫌其夷人;乃刻石爲盟,要復夷人頃田不租、十妻不算,傷人者論,殺人僱死倓錢。盟曰:“秦犯夷,輸黃龍一雙;夷犯秦,輸清酒一鍾。”夷人安之。漢興,亦從高祖定秦有功。高祖因復之,專以射白虎爲事,戶歲出賨錢口四十,故世號“白虎復夷”,一曰“板楯蠻”,今所謂“頭虎子”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