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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九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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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五代史》,“二十四史”之一。成書於北宋,原名是《五代史》,也稱《樑唐晉漢周書》。是由宋太祖詔令編纂的官修史書。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九志一,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九志一

《舊五代史》卷一百三十九志一

天文志

(案:《天文志序》原本闕佚,然其日食、星變諸門,事蹟具存,較《歐陽史·司天考》爲詳備。今考《五代會要》所載星變、物異諸門,與《司天考》互有詳略。蓋五代典章散佚,各記所聞,未能畫一也。參考諸書,當以是書爲得其實焉。)

日食

梁太祖乾化元年,正月丙戌朔,日有食之。時言事者多引漢高祖末年日食於歲首,樑祖甚惡之,於是素服避正殿,百官各守本司。是日,有司奏:“雲初陰晦,事同不食。”百僚奉表稱賀。

末帝龍德三年,十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唐莊宗同光三年,四月癸亥朔,時有司奏:“日食在卯,主歲大旱。”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乙酉朔,日有食之。二年,八月己卯朔,日有食之。

三年,二月丁丑朔,日食。其日陰雲不見,百官稱賀。

長興元年,六月癸巳朔,日食。其日陰冥不見,至夕大雨。二年,十一月甲申朔,先是,司天奏:“朔日合食二分,伏緣所食微少,太陽光影相鑠,伏恐不辨虧闕,請其日不入閣。百官守司。”從之。

晉高祖天福二年,正月乙卯,先是,司天奏:“正月二日,太陽虧食,宜避正殿,開諸營門,蓋藏兵器,半月不宜用軍。”是日太陽虧,十分內食三分,在尾宿十七度。日出東方,以帶食三分,漸生,至卯時復滿。三年,正月戊申朔,司天先奏,其日日食。至是日不食,內外稱賀。四年,七月庚子朔,時中書門下奏:“謹按舊禮:日有變,天子素服避正殿,太史以所司救日於社,陳五兵、五鼓、五麾,東戟西矛,南弩北楯,中央置鼓,服從其位,百職廢務,素服守司,重列於庭,每等異位,向日而立,明覆而止。今所司法物,鹹不能具,去歲正旦日食,唯謹藏兵仗,皇帝避正殿素食,百官守司。今且欲依近禮施行。”從之。七年,四月甲寅朔,是日百官守司,太陽不食,上表稱賀。八年,四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少帝開運元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二年,八月甲子朔,日有食之。三年,二月壬戌朔,日有食之。

漢隱帝乾祐三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周太祖廣順二年,四月丙戌朔,日有食之。

月食

梁太祖開平四年,十二月十四日夜,先是,司天奏:“是日月食,不宜用兵。”時王景仁方總大軍北伐,追之不及。至五年正月二日,果爲後唐莊宗大敗於柏鄉。

唐莊宗同光三年,三月戊申,月食。九月甲辰,月食。

明宗天成三年,十二月乙卯,月食。四年,六月癸丑望,月食。十二月庚戌,月食。

晉高祖天福二年,七月丙寅,月食。五年,十一月丁丑,月食鶉首之分。

少帝開運元年,三月戊子,月食。九月丙戌,月食。

漢高祖天福十二年,十二月乙未,月食。

周世宗顯德三年,正月戊申,月食。五年,十一月辛未,月食。

月暈

唐明宗天成元年,十一月,月暈匝火、木。

彗孛

梁太祖乾化二年,四月甲戌夜,彗見於靈臺之西。

唐明宗天成三年,十月庚午夜,西南有孛,長丈餘,東南指,在牛五度。

末帝清泰三年,九月己丑,彗出虛、危,長尺餘,形細微,經天壘、哭星。

晉高祖天福六年,九月,有彗星長丈餘。八年,十月庚戌夜,有彗見於東方,西指,尾長一丈,在角九度。

周太祖顯德三年,正月壬戌夜,有星孛於參角,其芒指於東南。

五星凌犯

梁太祖開平二年,正月乙亥,歲星犯月。

乾化二年,五月壬戌,熒惑犯心大星,去心四度,順行。佔曰:“心爲帝王之星。”其年六月五日,帝崩。

唐莊宗同光二年,八月戊子,熒惑犯星。三年,三月丙申,熒惑犯上相。四月甲申,熒惑犯左執法。六月丙寅,歲犯右執法。九月己亥,熒惑在江東犯第一星。(案《歐陽史》:九月丙辰,太白、歲相犯。是書不載,疑有闕文。)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癸卯,太白犯心大星。辛亥,熒惑犯上將。

九月庚午,熒惑犯右執法,已卯,熒惑犯左執法。十月戊子,熒惑犯上相。十二月,熒惑犯氐。二年,正月甲戌,熒惑、歲相犯。二月辛卯,熒惑犯鍵閉。三月,熒惑犯上相。六月辛丑,熒惑犯房。九月壬子,歲犯房。

三年,正月壬申,太白、熒惑合於奎。閏八月癸卯,熒惑犯上相。乙卯,熒惑犯右執法。庚午,太白犯左執法。九月庚辰,鎮、歲合於箕。辛巳,太白、熒惑合於軫。十二月壬寅,熒惑犯房,太白、歲相犯於鬥。四年,三月壬辰,歲犯牛。九月丙子,熒惑入哭星。

長興元年,六月乙卯,太白犯天樽。十一月壬戌,熒惑犯氐。十二月丙辰,熒惑犯天江。二年,正月乙亥,太白犯羽林。四月甲寅,熒惑犯羽林。八月,辰犯端門。十一月丙戌,太白犯鍵閉。三年,四月庚辰,熒惑犯積屍。九月庚寅,太白犯哭星。十一月己亥,太白犯壁壘。四年,八月己未,五鼓三籌,熒惑近天高星,歲星近司怪,太白近軒轅大星。(案《歐陽史》:九月辛巳,太白犯右執法。是書不載。)

末帝清泰元年,六月甲戌,太白犯右執法。

晉高祖天福元年,三月壬子,熒惑犯積屍。四年,四月辛巳,太白犯東井北轅。甲申,太白犯五諸侯。五月丁未,太白犯輿鬼中星。六年,八月辛卯,太白犯軒轅。九月己卯,熒惑犯上將。八年,八月丙子,熒惑犯右掖。十月丙辰,熒惑犯進賢。

開運元年,二月壬戌,太白犯昴。己巳,熒惑犯天鑰。四月丁巳,太白犯五諸侯。七月甲申,太白犯東井。八月甲辰,熒惑入南鬥。十月壬戌,滎惑犯哭星。(案:此條《歐陽史》不載。)十二月,太白犯辰。二年,八月甲戌,歲犯東井。九月甲寅,太白犯南斗魁。十一月甲午朔,太白犯哭星。

漢天福十二年,十月己丑,太白犯亢距星。

乾祐元年,八月己丑,鎮星入太微西垣。戊戌,歲犯右執法。十月丁丑,歲犯左執法。二年,九月壬寅,太白犯右執法。庚戌,太白犯鎮。丁卯,太白犯歲。十一月,鎮星始出太微之左掖門。自元年八月己丑,鎮星入太微垣,犯上將、左右執法、內屏、謁者,勾己往來,凡四百四十三日方出左掖。三年,六月乙卯,鎮犯左掖。七月甲申,熒惑犯司怪。八月癸卯,太白犯房。庚戌,太白犯心大星。十月辛酉,太白犯歲。

周廣順元年,二月丁巳,歲犯咸池。己未,熒惑犯五諸侯。三月甲子,歲守心。己卯,熒惑犯鬼。壬午,熒惑犯天戶。四月甲午,歲犯鉤鈐。二年七月,熒惑犯井鉞。八月乙未,熒惑犯天樽。九月辛酉,熒惑犯鬼。庚辰,熒惑掩右執法。十月壬辰,太白犯進賢。三年,四月乙丑,熒惑犯靈臺。五月辛巳,熒惑犯上將。

顯德六年,六月庚子,熒惑與心大星合度,光芒相射。先是,熒惑勾己於房、心間,凡數月,至是與心大星合度,是夜順行。(案:此條《歐陽史》不載。)

星晝見

唐同光三年,六月己巳,太白晝見。

天成元年,七月庚申,太白晝見。

長興二年,五月己亥,歲星晝見。閏五月己巳,歲星晝見。八月戊子,太白晝見。三年,十月壬申,太白晝見。四年,五月癸卯,太白晝見。

清泰元年,五月己未,太白晝見。

漢天福十三年,四月丙子,太白晝見。

乾祐二年,四月壬午,太白晝見,

周廣順二年,二月庚寅,太白經天。

流星

樑乾化元年,十一月甲辰,東方有流星如數升器,出畢宿口,曳光三丈餘,有聲如雷。

唐長興二年,九月丙戌夜,二鼓初,東北方有小流星入北斗魁滅。至五鼓初,西北方次北有流星,狀如半升器,初小後大,速流如奎滅。尾跡凝天,屈曲似雲而散,光明燭地。又東北有流星如大桃,出下臺星,西北速流,至斗柄第三星旁滅。五鼓後至明,中天及四方有小流星百餘,流注交橫。

應順元年春,二月辛未夜,有大星如五升器,流於東北,有聲如雷。

清泰元年,九月辛丑夜,五鼓初,有大星如五斗器而南流,尾跡長數丈,赤色,移時盤屈如龍形,蹙縮如二鏵,相鬥而散。又一星稍小,東流,有尾跡,凝成白氣,食頃方散。

晉天福三年,三月壬申夜,四鼓後,東方有大流星,狀如三升器,其色白,長尺餘,屈曲流出河鼓星東三尺,流丈餘滅。

周顯德元年,正月庚寅,子夜後,東北有大星墜,有聲如雷,牛馬震駭,六街鼓人方寐而驚,以爲曉鼓,乃齊伐鼓以應之,至曙方知之。三月,高平之役,戰之前夕,有大流星如日,流行數丈,墜於賊營之所。

雲氣

樑開平二年,三月丁丑夜,月有蒼白暈,又有白氣如人形十餘,皆東向,出於暈內。九月乙酉,平旦,西方有氣如人形甚衆,皆若俯伏之狀,經刻乃散。

唐同光三年,日有背氣,凡十二。三年,九月丁未夜,遍天陰雲,北方有聲如雷,四面雞雉皆雊,俗謂之“天狗落”。是歲,日有背氣,凡十三。是月,司天監奏:“自七月三日陰雲大雨,至九月十八日後方晴,三辰行度災祥,數日不見。”閏十二月庚午,日有黑氣,似日,交相錯磨,測在室十度。

天成二年,十二月壬辰,西方有赤氣,如火焰焰,約二千里。佔者雲“不出二年,其下當有大兵。”

長興三年,六月,司天監奏:“自月初至月終,每夜陰雲蔽天,不辨星月。”

應順元年,四月九日,白虹貫日,是時閔帝遇害。

晉天福初,高祖將建義於太原,日傍多有五色雲,如蓮芰之狀。二年,正月丙辰,一鼓初,北方有赤氣,向西至戌亥地,東北至醜地已來向北,闊三丈餘,狀如火光。赤氣內見紫微宮共北斗諸星,其氣乍明乍暗。至三點後,後有白氣數條,相次西行,直至三鼓後散。

漢乾祐二年十二月,日暈三重,上有背氣。

周顯德三年,十二月庚午,白虹貫日,氣暈勾環。

內容簡介

《舊五代史》五代各自爲書。共一百五十卷,紀六十一,志十二傳七十七。按五代斷代爲書,梁書、唐書、晉書、漢書、周書各十餘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書》是斷代史,《志》則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雜傳》則記述包括十國在內的各割據政權的情況。

這種編寫體例使全書以中原王朝的興亡爲主線,以十國的興亡和周邊民族的起伏爲副線,敘述條理清晰,較好地展現了這段歷史的面貌。對於南方和北漢十國以及周圍少數民族政權如契丹、吐蕃等,則以《世襲列傳》、《僭僞列傳》、《外國列傳》來概括。因此這部書雖名爲五代史,實爲當時整個五代十國時期各民族的一部斷代史。

編撰基礎

《舊五代史》於北宋初期開始編寫,那時五代時期的各朝“實錄”基本沒有散失,又有範質的《五代通錄》作底本,再加上編書者對史料比較熟悉,因此成書時間很快,經始於宋太祖開寶六年(公元973年)四月,至次年閏十月甲子日完竣呈上,前後只用了一年半左右時間。

成書如此迅速,主要在於宋太祖十分重視,組織的撰修班子規格高、陣容強由薛居正監修,盧多遜、張瞻、劉兼、李穆、李九齡等七人同修 ;同時也因爲去古未遠,可資參考的史料相當齊備。五代各朝均有實錄,範質又在此基礎上整理出實錄簡編——《建隆五代通錄》,從而爲修史提供了極大便利。

總體評價

《舊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稱《梁唐晉漢周書》,後人爲區別於歐陽修的《新五代史》,便習稱《舊五代史》。後歐陽修五代史記出,稱爲新五代史,薛史則稱爲舊五代史。原書已佚,現行本是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時的輯本。這是由宋太祖詔令編纂的官修史書。薛居正(公元912--981年)監修,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劉兼、李穆、李九齡等同修。

十國中對五代稱臣奉朔各國,如荊南(南平)、楚、吳越等,入《世襲傳》,餘入《僭僞傳》,契丹、吐蕃等入《外國傳》。該書取材於各朝實錄及範質《五代通錄》等書,文獻完備;且修史時五代結束未久,編撰人對當時情況多能瞭解,故史料較豐富。自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明令立歐陽修《五代史記》於學官後,該書漸廢。

從宋朝藏書家晁公武《郡齋讀書志》的記載看,《舊五代史》的實際作者有盧多遜、扈蒙、張澹、李昉等諸人。他們是當時的學者名流,在《宋史》裏都有傳。史稱盧多遜少年成名,甚有“篤學”;扈、張二人也是“少能文”,“幼而好學,有才藻”;李昉更是知識廣博,曾主編過《文苑英華》、《太平廣記》等大部頭類書。他們大部分又在五代時期生活過一段,對那段歷史比較瞭解,因此《舊五代史》材料較爲豐富。尤其是保存了許多後來已經散失的當時的詔令公文和當時人寫的“行狀”、墓誌銘等,這都是人物傳紀的第一手的資料。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評論說:“其時秉筆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見聞較近,紀、傳皆首尾完具,可以徵信。”因此,宋初《舊五代史》編成後,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視。司馬光修《資治通鑑》,以及後來胡三省撰《通鑑注》”,皆從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壇名家沈括、洪邁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爲此書修於北宋太祖開寶六年,此時南方諸國尚存,許多編者對南方史事更爲熟悉,因而更多地編進了有關十國的第一手資料。直到明清之際,史家吳任臣撰《十國春秋》時,還有記載說他曾向當時著名思想家黃宗羲借過《舊五代史》,這足證在《舊五代史》裏包含着許多南方十國的可貴的資料。

《舊五代史》也有不少缺點。其中最主要的是因爲成書太快,因而來不及對史料加以慎重的鑑別,有的照抄五代時期的實錄,以至把當時人明顯爲了某種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實和溢美人物的不實之辭錄入書中。如對後唐的權臣張全義,傳中就大肆讚美他的治洛(陽)的功勳,而諱言其大量醜行。而這些醜聞在後來宋人王禹偁寫的《五代史闕文》中揭露甚多。正由於這樣,趙翼的《廿二史札記》對《舊五代史》指責很多,專門寫了“薛史書法迴護處”和“薛史失檢處”兩個專題,舉了好些例證說明薛史的不實。但是從史料角度說,“薛史”爲後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資料,這畢竟是它的功勞。尤其經過長期南北分裂混亂,許多五代時期的“實錄”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這部近乎“實錄”壓縮本的史書,價值就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