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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私的基因》讀後感(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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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一本名著後,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讀後感了。那要怎麼寫好讀後感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自私的基因》讀後感,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通用17篇)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

今天讀了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這書第一版於1976年問世,逐漸獲得了很高的關注,有人盛讚,也有人對它予以毫不留情的抨擊,傳聞是一本會顛覆讀者基本觀念,給予不假思索的人生觀念已重創的書。對我而言,由於有心理預期,所以沒有特別大的衝擊,但是也觸發了一些新的思考。

如果認真讀完這本書,並且理解一些概率和統計基礎的人,是不會過分地批評它的。我讀的是三十週年珍藏版,有一些增補的內容,作者一再強調,“自私”、“目的”、“競爭”這些擬人化的描述,並不是說基因真的像人一樣擁有這些信念,而是從結果和單純的行爲上看,對於不存在人類社會這般複雜文化的生物而言,兩者似乎是等效的。即便是人類,很多天性也可以追溯到進化史上的前人類時期。儘管我認爲這樣過於科普的寫作方式有其弊端,但是這不妨礙作者的“洞見”。

自達爾文以後,關於自然選擇作用的對象有很多競爭的觀點,而基因的維度之所以如此關鍵,因爲它幾乎是唯一代代相傳的相對穩定的結構,不同基因之間通過其宿主或者說“表現型”進行相互作用(我不想用“競爭”這個詞)。也就是說,在特定的背景條件下,哪個基因可以使得其主人有更高的機率產生更多適應性強的後代,那麼通過一代代統計學效應的累加,它就會繁榮。這就好像傳銷的擴散一樣。限制它的則是與它起不同效果的等位基因,通常情況下它們會形成平衡。這個過程如果擬人化地表述就是:這些基因爲了自身更多的存續,而影響甚至操縱着宿主的行爲。

閱讀過程中偶爾會陷入沉思——這種擬人化與其客觀行爲的重疊,究竟只是一種巧合,還是說所謂“意圖”這種心理現象不過是一種幻想呢?

《自私的基因》所說的這種觀點,必須放在由代際遺傳而產生的統計上的累計效應來理解,如果要用來解釋人類的行爲,還要加上所謂“文化基因”(Meme)的維度,但即使這樣,生物性基因在人類行爲中依然效果顯著。而這一切,在將來很可能會改變。Crisper這種高效的基因剪輯技術的出現,預示着未來,人類將全面進入基因編輯的時代——一方面是修復成年人的生理損傷,另一方面是編輯嬰兒的基因以實現“超人類”。有人會說,現在這個技術只是嬰兒期,有一大堆技術瓶頸,還有繁雜的倫理問題,今天不是連轉基因作物都有數不清的人在批判嗎?但是要知道,它帶來的好處是巨大的,從根治各種絕症、遺傳病到改善基因,中間只需要跨過一小步。而且人類從很久以前就開始進行動植物育種,這就是不自覺地在改變基因了,而現在盛行的產前預檢,其實就是篩查並提前清除遺傳病。

表面上看,人類如果不意外滅亡(諸種存在性災難果只是導演的臆想,在今後的幾百年中出現的概率不見得很高),那麼人類終將贏來一個“基因”時代,而我認爲這似乎恰恰是基因時代的終結。藉助道金斯的工具來分析,首先,在一個“超人類”已經很普及的社會,生殖遺傳對於基因的延續來說已經不再必須了,基因有了新的“出口”。子代的基因不是從父母處各取1/2了,如果改造得很多的話,那父母和子女間的天然聯繫,就比今天淡了很多,父母自身可能非常長壽,自己的生命有了更多自由和價值;其次,很可能一個精子加一個卵子的組合模式也不是必須的了,可以從幾個人身上各取一部分基因,或者乾脆從基因庫裏抽調大量基因加入進去。這就導致,我是否把自己的基因遺傳給我的後代,對於這些基因本身的繁榮來說已經不重要了,一個次大規模的編輯,完全可以瞬間扭轉基因庫中的排行榜;最後,甚至那種原始的遺傳衝動也可能從基因庫中被抹除。

在這種時候,基因庫、遺傳這樣的概念已經過時,那基因的時代也就結束了,那時如果還存在“競爭”,必然是在一些更高層級、更抽象的層面上了,其可能性甚至超出今日想象的邊界。我不願意簡單地用今天的思維和道德去判斷那樣一個社會,因爲這些東西本身就是不斷迭代的。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2

生命與文明的最終奧義——題記

閱讀了《自私的基因》一書,我受益匪淺。該書的作者道金斯用幽默風趣的語言和別具一格的觀點不動聲色地揭露了生命的本質,回答了人類存在的意義。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提出了一個顛覆我們習慣認知的觀點——所有的生物包括人類都是基因爲了延續自身所利用的機器。最初,我帶着好奇心和半信半疑的態度讀了下去,最後才覺得震撼與驚奇。我折服於作者強大的聯想和滴水不漏的解釋。

道金斯認爲,父母對子女的愛事實上是一種親代投資,是基因爲了延續自身,控制親代對子代進行撫養。而兩性之愛,則是生物爲了用有限的親代投資撫養更多的子女,以保證基因的延續,所以利用異性的親代投資,撫養現有子代。

但是,人類恰恰是自然中標新立異的羣體,我們由於文化的因素,不完全受制於基因。我們會收養與我們沒有血緣關係的孩子,會不顧一切地愛一個人,會在子女的文化教育上付出巨大……我覺得,也許正因爲文化,人類才能夠約束自私的本性,人類纔有了七情六慾,有了比生存更高的追求,才變得與衆不同。

這本書帶我深入瞭解了生物的行爲動機,基因的強大控制力,人類的生而不凡。我驚歎自然的精妙,生命的精妙,更驚歎人類的偉大。它是我生物學習的啓蒙書,讓我終生難忘,終生受益。

人類是自然進化的奇蹟。我們因基因而存在,因基因而生活;因文化而不同,因文化而進步。這兩者推動着我們人類從過去走向未來,從平原走向頂峯,從當下走向未知的終點……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3

讀罷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我陷入了沉思,《自私的基因》中充滿想象力。我開始體會到任何生物,包括我們自己,都只是求生的機器。我們知道基因不會思想,但由這些基因所創造的我們不僅可以理解我們自身,同時也獲得了前所未有的機遇擺脫它們無聲無息的控制。正如作者所言:“讓我們設法通過教育把慷慨大度和利他主義灌輸到人們頭腦中去吧!因爲我們生來是自私的。讓我們懂得我們自私的基因居心何在。因爲這樣我們至少可以有機會去打亂它們的計劃,而這是其他物種從來未能希望做到的。

這本書是實實在在的認知科學。用自達爾文以來所創建的進化的生命觀,揭示出生命世界裏那使人無法認知的祕密,使我們能夠穿越千變萬化的具體生命形式而直指祕密的核心。他顛覆了我們對自然界的看法,也開啓了另一道完全不同於先前認識得自然界之門。現代生物學告訴我們,就算是我們的子孫後代,事實上也無法真正延續我們自己。我們的身體只是一羣彼此協同也勾心鬥角的基因暫時構建以延續它們生命的機器。

《自私的基因》描述了大自然中複製、變異和淘汰簡單的三種機制可以演變出所有大千世界生命現象裏的林林總總。 本文語言簡明通俗,妙趣橫生使人一讀就懂,妙趣橫生。結構安排的也非常合理,邏輯性很強,不會那麼繁雜讓人云裏來,霧裏去的。文章中提出的:我們生來是自私的。人類窺見了社會關係中基本的對稱性和邏輯性,在我們有了更充分的理解之後,我們的政治見解當會重新獲得活力,並對心理學的科學研究提供理論上的支柱。在這一過程中,我們也必將對我們受苦受難的許多根源有一個更深刻的理解。這一觀點,對於我們瞭解和認知自然界是相當重要的。

讀完這本書給我留下的沉思就如書中所說:我們從哪裏來,又將到哪裏去。生命有何意義,我們該如何認知自己?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4

《自私的基因》是本很有趣的書,作者嘗試用基因的自私來解釋世界的種種。

基因是遺傳密碼,是對過去進化的總結和未來進化的起點。基因是核苷酸構成的信息序列,這個序列神奇的決定了你的身高,相貌,性格等等。基因從受精卵開始,不斷分裂複製,複製到所有細胞,根據基因信息,複製你的心肝脾胃細胞,複製你的腦細胞,複製你的皮膚細胞,二十三對信息序列能包含如此多的信息,所以有時候我想地球真的不是更高級的外星文明控制的嗎?純粹靠自然進化,能出現如此繁雜精妙的系統?

基因不只是遺傳密碼,它還控制了我們的方方面面。首先基因最重要的使命就是生存,基因的生存不是個體意義的生存,書中把生物稱之爲基因機器,基因生存的方式是複製到更多個體,是信息意義的生存。就是說當基因通過各種方式複製將當前基因機器的基因到其他基因機器,比如子代或者孫代,那麼即使當前這個基因機器消亡了,基因卻沒有消亡,在其他基因機器中繼續繁衍。

那麼基因複製的單位是什麼呢?這是我以前沒有想通的一部分。對人來說,二十三對基因序列,一半來自於父親,一般來自於母親。那這一般是怎麼挑選出來的呢,也就是性細胞的基因怎麼來的?基因的遺傳單位是染色體片段,在形成性細胞的時候,並不是將父母中的某一條染色體完全複製,而是在一對染色體中隨機提取片段,重新組序,這種方式提取的二十三個染色體都來自於父母一方,但跟父母原始的染色體卻有不一樣。所以基因的生存單位並不是個體染色體,而是染色體片段。這樣保證基因的變化。假設世界上有個基因庫,包括世界上所以生物的基因,那麼遺傳過程中基因序列會重新組織,但信息總和還是保持不變,這當然不合適,所以基因會變異,也就是說,整體的基因庫中,總是會有基因消失,又有新的基因產生。

那麼什麼樣的基因會被選擇呢?就在雌性選擇交尾對象的時候決定,未被選擇的雄性,其基因就得不到複製的機會,如果終身得不到機會,那麼這個雄性的特異基因就消亡了。當然這個雄性的兄弟姐妹還包含了它的部分基因,還有機會繼續複製。問題是雌性如何選擇呢?選擇有利於雌性基因複製能力的雄性,也就是這個雄性要強壯,要有能力獲取更多資源,這樣的基因培養的後代可以在環境中繼續獲得基因複製的機會。

在進化過程中,性細胞出現兩種不同的變化,有些性細胞個體變小,靈活機動,這就是精子,另外一些細胞爲了保證後代的發育的營養,體積越來越大,這就是卵子。卵子由於體積大,雌性需要很大代價形成,因此數量少。而精子不需要那麼多營養,所以數量巨大,雄性能在很短時間生成百萬級量級精子。這樣就導致雄性和磁性兩種完全不同的基因複製策略。雄性的目標是跟更多的雌性交尾,以複製更多的基因到後代。而雌性複製的機會難得,除了生成卵子的代價還有培養後代的代價。因此雌性在選擇雄性的時候會非常審慎,選擇最適合基因拷貝的雄性,同時要求雄性共同撫養後代。雄性和雌性的不同選擇策略最終會達到一種平衡,書中寫的是八分之五的雄性保持忠誠,六分之五的雌性保持忠誠,所有雄性出軌的概率就是高,這是基因天性,不要在抱怨了哦,哈哈。

書中最後一段更有意思,從基因延生到文化的遺傳,並創造了一個名字覓母,就是文化遺傳單位。基因創造了大腦,大腦爲覓母的遺傳提供了基礎。覓母的遺傳跟基因類似,但比基因更快。基因遺傳依賴代記差距,而文化的傳遞可以在一代人中快速傳播。當然文化的遺傳也有生命力的概念,一般來說流行文化都短命,而宗教,宗族文化卻能長久遺傳。

在科技要什麼也提到類似觀點,就是說科技是文化的一種,科技的傳遞形成了類似於基因的生命力。

如果我們沉迷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可能看不到真實,而基因,文化,科技或許纔是真正決定人類發展的主線。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5

從我的閱讀記錄來看,我對關於“本原”問題的好答案有很濃的興趣,《自私的基因》給“爲什麼各種生物會像現在這個樣子?”的問題提供了一個邏輯自洽且證據充分的答案。

“自私”在這本書裏,只是一種擬人的說法,方便說明而已,我們大可以這樣理解:基因的“自私”性質,是指它有自發增加自己數量的趨勢,就和物體在高處總有下落趨勢、高溫物體自發向低溫傳熱的性質一樣,是物理規律、化學規律等。

實際上,全書對進化的一個根本邏輯可以這樣概括:爲什麼會這樣呢——正常來說,不這樣的都被淘汰了。

有些有機物,可以“複製”自己——據我的理解,應該就是鹼基之間的連接與分開吧,也可以對應形成氨基酸,進而形成蛋白質。這裏算是基因吧。有些基因形成的蛋白質可以包裹基因分子,因此更穩定,它的數量會逐漸增加。

不同的基因會碰到一起,有時候可以連接在一起,如果連接在一起可以穩定,或者形成了互利,形成的保護更好,他們的數量也會變多(不是它們主觀想要互利,而是自然界只有穩定的東西纔會隨着時間推移而積累變多的)。漸漸地,基因就變成了基因集合,進而形成生命。

單個基因不一定能分好壞,在不同的集合裏,同一個基因就不一定是好是壞。假定草食動物對應合適的牙齒和胃由兩個基因管理,碰巧出現了肉食的牙和草食的胃,它們的搭配不好,所以就被淘汰了。作者以賽艇爲例說明,划槳最好以左右平均搭配爲好,在一個右手漿手多的環境,左手漿手的加入更能提高成績。

作者極力避免提到“意識”這東西,更不用說“人”。他把各種各樣的生物歸類爲“生存機器”,和當初保護基因分子的蛋白質一樣,把“行爲”都看作是基因製造的物質的外在表現,是基因這個“程序”設定好的。(當然,他也說了,對行爲的控制是遲滯的、延時的)。

這種“基因控制行爲”的理論基礎,解釋了各種各樣的行爲,包括、父母兒女/兄弟姐妹的愛、蟻后“奴役”工蟻、鳥一窩該生幾個蛋等等。即使在個體層面上的利他行爲,拋開“意識”對行爲的干擾,也可以理解爲基因增加自己數量的手段。這裏並不是說日常生活中父母對孩子的愛是有目的性的,而是說不同的行爲,包括利他行爲,都符合以“每個基因在盡力使自己變多”爲基礎的演繹。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6

對於“我是誰,我從哪裏來,我要到哪兒去”柏拉圖的哲學三問在讀《自私的基因》這本書之前,在我心裏仍然是沒有一個確定的答案。在假期照顧生病的爺爺的時候,進行過很多次的頭腦風暴,風暴中心便是生命的意義在何處或者說什麼樣的人生纔算是有意義的。

在《七月與安生》這個電影裏面,記憶深刻的一個內容是一個吉他手要追隨偶像27歲結束生命。這個偶像是因爲意外去世,吉他手人還好好的,我當時就在想爲什麼要年紀輕輕結束生命,這世界這麼美好。人可能到了新的階段,所想的事情真的都會有所區別吧。

科學家們將40億年前還處在混沌時期的地球上的海洋稱爲“原始湯”,在經過無數次且長時間週期的偶然事件的發生(或者說是偶然產生的有機大分子間的碰撞),地球上有了生命形式的出現,並將這種生命形式命名爲“基因”,而我們人類本身其實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基因的保護者。

此刻,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家裏搗亂的貓貓狗狗,我們身體裏,總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之前一直覺着人與人之間,只要去追溯前面的祖宗總會找到一個共同的,也就是每個人之間或多或少都是有親屬關係的。現在看來不僅僅是人與人一個物種之間了。

“其實你只要花三分鐘想一想地球、宇宙、死亡,感覺生命無意義的絕望情緒立刻就會佔據你的心靈”,我們的生命是短暫的,短暫到長不過百年。在生活中我們會發現,大概率上講,體弱多病更多的是老年人和嬰幼兒,這裏不管是照看還是醫治,老年人會輸於幼兒,相對這兩個羣體而言年輕人總是身強體壯一些。歸結其原因,基因需要的是我們人類在年輕的時候生育繁衍,一旦得到延續,基因有了新的保護者,那之前個體的生老病死都不再將影響基因的生存,基因終將會無情的拋棄前一個保護者,由此推想一下正在滅絕、已經滅絕的物種應當是如此了。就如作者道金斯所述“我們都是生存機器——作爲運載工具的機器人,其程序是盲目編制的,爲的是永久保存所謂基因這種稟性自私的因子”。

所以說基因是自私的。

整個宇宙和世界上存在的萬物從來沒有意義,我們所想要挖掘的、更深層次的思考,只不過是自己給自己設下的困頓情境、一個美其名曰思考的“牢籠”、是自己建立的生活下去的幻想。我們生命本質追求的不是幻想的實現,而是追求實現的過程。

這裏舉個例子,在逢年過節的時候,對於無論是家裏的還是認識的老人,在大家普遍的意識裏都會祝他(她)長命百歲、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等等。但這裏人們可能只沉浸在節日的喜悅,卻不曾考慮過其它哪怕一個小方面的問題,其一就是在老人贍養方面,子女應該怎麼做。以我家鄉這邊的習俗爲例,在我父母這一輩,農村當地的習俗就是家裏老幺負責贍養老人,作爲“報酬”會將爺爺奶奶名下的地給他們去種,其它子女則各過各的生活,完全不理會生養他們的父母。這種情況在老人身體健壯時問題可能不是很明顯,但隨着老人上了年紀,身體機能越來越差,很多事情不能自理,在身體力不行時、看別人眼色時,“長命百歲”在我看來,往往是一種惡毒的“詛咒”。因爲過於年邁,等到的結果往往是身邊所有相知的、有共同回憶的人先自己一步走了,留下來陪着自己的是無奈、孤獨和漫漫長夜身體的病痛的吞噬。

當然,這裏面忽略了太多其他方面的影響,只討論了老年人一個年齡水平。

正如作者所述“行星上的智慧生物,當他開始思考自身存在的道理時,他纔算成熟”、“沒有意識的基因構成了有意識的人類,而有意識的人類只不過是沒有意識基因的保護者”,作者帶來的這種嶄新的以基因的視角,來審視生命的意義是我還沒有領悟到的新的思考境界。

而生命最後去到何處,有神論者會說死後會有天堂、地獄之分,但也沒有人死後復活過來向世人闡述兩者,只能說這兩者還只是人們自己的一種幻想罷了。從基因的角度出發,死亡是不存在的,因爲基因會像鑽石一般長存不息。我們人類的死亡對基因來說,只不過是沒有保護能力的軀體,因爲生育繁衍,基因會一直“寄存”在下一代身體中,直至再過去很久很久,甚至超出人類的時間意識的時候,基因找到比人類更好的保護者而拋棄時,人類是否會像已經滅絕了的恐龍般存在於基因新的保護者意識中……

看完這本書,我自己理解到的一件事是,人活在世上,生存與繁衍,是作爲人類爲基因做得最有價值的事。有人會說同性戀者不會像異性戀者一樣育有後代,與上述不符,但想一下DNA在複製過程中也會有錯誤出現的可能,更何況人自身是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以DNA爲遺傳物質構成的個體。對於衰老,有一種理論認爲,衰老標誌着一個個體一生中發生的有害的複製錯誤以及其他種類的基因損傷的積累。

讀完這本書,我們也可以通過這種以基因的角度去分析和解答自己所遇到的困惑與不解,如在遇到不順心的事情時可以想一下拖着大自身幾倍的內啡肽走在單纖維努力讓你快樂的一個個肌球蛋白。

就像卡爾薩根的《活着是一個奇蹟》裏一樣“我們DNA裏的氮、我們牙齒裏的鈣……都是曾經大爆炸時的萬千星辰散落後組成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是星辰”。所以生命的意義到底是什麼,沒有人知道它的答案,但總有人是生活在自己所熱愛的領域,並閃閃發光的。畢竟被基因“操控”的人生只有短短几十年,活在當下顯得更重要了。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7

老實說,讀這本書,乾巴巴的,我有些看不下去,感覺作者彷彿在說廢話,立足的某些基點我也並不認可,當然,這只是我個人淺見。

我想作者是洞察了些什麼,明悟到深層的一些人性邏輯、動物性邏輯,將體會整理成書,本意想闡述基因的自私原理,人類要培養利他思維,只是寫成了論文,有些枯燥。

“人之初,性本善。”這句話老祖宗唸了幾千年,近幾十年來纔有人提出“人性本惡”的觀點。矛盾嗎?我以爲不矛盾。

怎麼說呢?按佛學中的解釋,人本是高層生命,因一步步變得不好,最後落到了底層,成了人類。

人最初的那個生命本源,既然是高層生命,必然是符合那層的法理的,是好的、善的。

在漫長的生命長河中,由於一些因素增加了私心,變得不那麼好了,就一層層往下掉。

每次看到這個說法,就覺得人類像個垃圾站似的,扯遠了。

既然是私心越來越大,落得越來越低,成了人,人性本惡也當屬正常了吧。

我就是這樣理解的,有的問題,沒必要爭論,說的就不是一回事兒,爭什麼?不是鹹吃蘿蔔淡操心嘛!

很喜歡稻盛和夫說的:人生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不論你有多麼富有,多麼有權勢,當生命結束之時,所有的一切都只能留在世界上,唯有靈魂跟着你走下一段旅程。人生不是一場物質的盛宴,而是一次靈魂的修煉,使他在謝幕之時比開幕之初更爲高尚。

人生不需要給別人交代,理由再多,是說給別人聽的,你需要交代的只有你自己,過的是自己心裏那道關。

當你回首一生歷程,你的靈魂層次提升了,你在某方面就戰勝了那個自私的基因,或者說自私的人性,你的這一番回爐再造就有所提升。

這就是我對自私的基因的領悟。

基因什麼的,每個人都一樣,但活成什麼模樣,卻是各有各的不同。是基因決定的嗎?是每個人自己決定的,是你對這個世界的看法,對人性的領悟,對人生的追求決定的。

基因確切的說只是趨利避害的本能,如果你沒有思想,那它的邏輯就會主導你,如果你有了自己的思想,那它也只能從屬於你。你可能做的比它還過分,也有可能超越於它的層次,向上提升。

就像雌螳螂交尾時,爲了後代,會咬死雄螳螂,這是基因的本能,而我們人類不這樣,不會爲了孩子去犧牲父親。但爲了自家孩子犧牲別人家孩子,是可能的,人性的自私將自家人和外人區分得很清楚,因爲人的心不大,顧好自家,纔有精力顧及別人。聖人畢竟鳳毛麟角。

人性的自私我以爲並不是基因的自私所能涵蓋完的,它更加複雜多變,基因只是其中一項。

有句話老話說,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我發現,同理,自私的基因不可怕,就怕生命有想法。

當生命有了更多自己的想法,有了思想,衍生出來的東西,複雜透頂。人性在關關隘隘處的每一個閃念,其實細思極恐。

若你私心不大、心懷坦蕩還好說,生命向着大道飛馳;若你私心大、心思陰沉,難免營營苟苟,在人性的私慾中浮浮沉沉。

但是,有想法總比沒想法好,自己的人生就要活個清楚明白。

別糾結,很多事情糾結出不來結果。去做事吧,在做的過程中,不管是我們的心思,還是周遭環境,都會明朗開來。這時,選擇人性中的陰暗還是陽光,就看你了。

無論怎樣的選擇,成就的都是我們自己的人生,開心與否,後悔與否,時光的車輪都不會後退半分,一路向前。但你駛向的是光明還是黑暗,由你說了算。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8

我們的基因從何而來?不朽的雙螺旋——這只是《自私的基因》第三章的小標題,卻是道出了基因的最基本特點,從遠古而來。

我們人類是複雜而高級的物種,有思想、有技術,能控制地球上的資源、對其他物種有生殺予奪的權力,是地球的主宰。而作者理查德·道金斯卻認爲基因控制了人類以及其他一切物種:地球上千姿百態的物種都只是生存機器。是誰的生存機器?是基因的!我們都是同一種複製基因,即雙螺旋DNA分子的生存機器,根據道金斯的理論,在我身上存在的雙螺旋,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這二條DNA的基因組上溯至唐宋元明清三國秦漢春秋戰國到三皇五帝,基因組一脈相傳,我相信在近3000年的時間裏,我的DNA沒有大的突變,我和我的祖先在作爲人類這個物種上也沒有多大的改變,一代又一代的祖先同時也包括我,我們的軀體作爲保護基因的載體,爲基因的正常運作提供了穩定環境的“皮囊”。而基因所做的只是複製、遺傳。

幾乎要把自己作爲宇宙中心的人類來說,作者的這個觀點有點讓人難以接受,我們作爲基因的載體,也只承擔了一個短暫的瞬間而已,我們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爲了我們的基因能在更長時間、更多空間里長久的遺傳下去。我們以及其他一切動物都是各自的基因所創造的機器,以供基因源源不斷的複製生存下去——這就是本書的論點。

道金斯在本書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成功的基因一個突出特性就是其無情的自私性,這種基因的自私性通常會導致個性行爲的自私性;同時基因爲了達到其自私的目的,在某些特殊的情況下,會滋長一種有限的利他主義。但這種利他主義的出發點也是爲了自己的利益。我們所認同的無私的母愛,作者的觀點確是:母愛不過是自私的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優化的體現。雖然這個觀點太過無情,卻也讓人無法辯駁。

剛纔說過我們的基因和幾千年前祖先傳給我們的那條DNA沒啥大的差別,但大不同的是我們所處的環境、幾千年文化科技知識的積累,社會總體氛圍等等,這一切的發展可以說更有利於生存機器的生存。作者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裏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爲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人類社會發展至今,基因也以另一種溫和的方式來體現自私的一面,比如這幾千年間形成的社會道德體系、法律法規等,人類社會發展到今天,基因的個體自私行爲要適應羣體發展的需要,就如上面提到的有限的利他主義。基因想要綿綿不絕的延續,他的載體就需要一個穩定的生存環境、很好的社會氛圍,於是人類這個物種基因,爲了更好的繁衍生息,保護着其他低等物種,保護着地球這個人類賴以生存的地盤。

基因在客觀上是自私的,和諧發展始終是這個社會必不可少的元素。比如目前肆虐全球的新冠病毒基因,一上來就想滅殺宿主人類,終將會被人類滅殺,如果其基因變異到能和人類共存,那將是長久的勝利。獨樂樂,體現的是基因個體的自私,衆樂樂,體現了基因既利他更利己的自私,說明基因已經開啓了更高級的自私行爲。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9

被御神團的知友安利數次,終於下定決心開始啃這本大名鼎鼎的科普讀物。沒想到這本書超出想象的精彩。令人歎服的不僅是作者透過現象抓住本質的洞見,更在於其深入淺出、循循善誘的分析講解。

簡單說,整本書是對進化論更深入的闡述。說到進化論可謂是衆所周知,而進化論爲什麼是科學的理論,生物演化的背後是什麼在起作用,可能就沒多少人能講明白了。理查德·道金斯旗幟鮮明地提出以「自私的基因」的角度來分析自然選擇的過程及結果。而通過書中的闡述和給出的遺傳學證據,這樣的分析方法是站得住腳的。儘管基因並不具備情感,更不會有「自私」這種「想法」,但是通過這樣擬人化的方式,道金斯把基因的利己行爲和利他行爲解釋得十分清楚。

更進一步,作者還把基因的行爲和博弈論的思想聯繫起來。其實對於基因來說,顯然是並不存在什麼「策略」的,但等位基因控制蛋白質的合成來直接或間接控制性狀,在自然選擇的面前,不同的等位基因的「選擇」必然帶來不同的結果。在這裏我想到了一個相比作者可能略顯蹩腳的比喻:Pinball。

我們都玩過電腦上自帶的彈珠遊戲。按下彈簧,彈珠就被髮射出去,除了設置初始的發射力度,我們是無法控制彈珠的飛行軌跡的。每次遇到障礙,彈珠會自己選擇反彈的方向;而無論反彈多少次,彈珠終究會落入底部的洞中。

這和基因控制生物體的生存有些相似。基因就像是在初始時設置了每個彈珠的發射力度,隨後發生的事情就不是基因可以控制了。彈珠碰到障礙後反彈到不同方向,看起來就像是彈珠自己在選擇路徑,實則不然:彈珠只是根據入射的速度和角度,決定反彈後的飛行路徑;彈珠碰到特殊的障礙會使障礙產生變化,而生物和環境也是會相互作用的;最後,所有彈珠都難逃一「死」,只不過有的彈珠會堅持更長時間,獲得更高分數。

假設有無數個人在操控無數個完全符合牛頓運動定律的彈珠檯遊戲。每個人都可以設定一個彈珠的發射力度,而得分高的人可以用積分換取更多的彈珠。然後讓這些彈珠檯一起開動。我們會發現,有些特定的發射角度,會讓彈珠在彈珠檯上獲得更高的分數,相應地這樣的選擇就會有更多次重複的機會。而有的發射角度讓彈珠很快落入黑洞,導致無法通過積分換到更多彈珠而出局。這可以類比基因控制生物體的自然選擇過程。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的理解,其實書中的比喻更加精彩,比如作者對於划槳的比喻就簡單地說明了爲什麼自然選擇是以基因而不是個體或羣體爲單位的。

作者也提到了「時滯」這一概念。當基因決定了生物體的性狀後,是無法中途去改變的,所以在自然環境發生變化以後,很難直接反饋到基因,只有能夠成功存活下來的基因才能把這些內容傳遞出來。用這個概念去解釋癌症的發病原因,讓人有醍醐灌頂之感。爲什麼年齡是和癌症發病相關性最高的原因?簡單講就是因爲人壽命提高了,才讓致癌基因控制的性狀顯現出來了。而之前由於人壽命普遍不長,這樣的基因得以在自然選擇中得以保留。

作者視角不但侷限於生物學,還擴展到文化層面,提出了meme的概念。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0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僅僅多了一個變數。怕是再細微的'謬誤,在時間長河不斷積累下,都會被無限放大。也正是這些細微的謬誤,成就了你我,成就了這個美麗的世界。

因此,謬誤再不是貶義。錯也成了無限可能的一種。我們總是做着各種各樣的嘗試,每種嘗試在某個角度總有一種有利於某一個個體或集體,現實或虛擬的解釋。便是這種解釋,讓我們在嘗試的過程中獲取着不同體驗。再由自然法則大刀闊斧的挑剔着嘗試的結果。

成功是一種結果,失敗是一種結果,堅持是一種結果,放棄也是一種結果。每種結果都將在新的世界生根發芽,以各種形式將結果的信息傳遞給其他人。再由其他人根據自身生長環境對於這種信息作出相應的反映,或接受,或排斥,都成了信息的映射。

書中描述一個蠻有意思的角度,肉體是基因開的車,每個基因都希望可以穩定的長久的儘可能多的傳播出去。基於這個假設,基因會根據道路的變化調整車的軌跡,改變車的外貌,甚至改變車的功能。

似乎與前些日子的一些感悟相佐——信息的表徵是傳播。如果把基因也看成一個個信息包,所有表現出來的,無非是如何保障讓自己的信息可以完整的傳播出去。

這裏又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信息的傳播是需要載體的,這些載體除了攜帶信息本身,還攜帶了更多東西。這些附加的東西最初可能並不重要,但是隨着傳播次數的增加,附屬的東西可能會反向影響信息本身。

比如人們對黑暗,對高頻噪聲的恐懼。很可能就是直接被寫在了基因裏,源自百萬年間人們受到的來自黑暗來自發出高頻噪聲的物體的侵害。在病毒中可能更容易找到這樣的例子,比如對抗生素免疫的變異體。變異的病毒分類出的個體同樣具有免疫的特性。

如此,會反思生不帶來死不帶走,歸塵歸土的說法。其實我們世間往來一遭是爲了留下些什麼的。比如後代在某種程度上是50%的我們自己,又比如著書立說,工作生活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自己對世間萬物的態度與感悟輻射了出去。不管願意不願意,與我們接觸的人與物都會因爲我們而發生或多或少的改變。而這些改變有極大的可能會有部分通過遺傳或者其他形式再次輻射出去。

換而言之,只要我們活着,我們就在不斷的成爲他人的或者他物的一部分。直到百年之後,或火葬,或土葬。不過是將一點殘留重新劃回萬物運轉。

再聊個小類比,一個朋友公司爲了業務發展,將營銷團隊獨立開來成爲若干產品代理商,自負盈虧。若將企業看成一個智慧生命向外表徵意識的話,在這個階段,就相當於原來依附於智慧生命的組件突然也有了意識。而這些意識相當一部分是有原公司繼承下來的。但是新的意識受限於原有的智慧生命。當業務發生重新調整的時候,獨立開來的銷售團隊可能會重回組織,獨立意識也將被收回。相當於人類個體的誕生於消失。

當然也有極個別發展的很好的可以脫離智慧生命的控制,獨立開來另行開闢新的市場。換而爲人怕是爲聖,修仙之道了,也就是傳說中的置身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但是並不是每個智慧生命都希望以獨立自由的方式生活……這個也很有意思。

最近的感悟總是覺得一切組織都是相近的。無論是菌落,蜂羣,蟻羣,還是像人一樣的細胞集合,亦或家庭,企業,國家。同樣是遵守着類似的基本規則。總有方法可以解釋歸類。越是這樣以爲,便約覺得有個冥冥在看着我們,在寫好的條條框框裏快樂或者不快樂的玩耍着,愛着,恨着,悠閒着,忙碌着……

縱然基因寫了許多相近,但是我們仍是彼此不同的,人間一遭,還是要留下些什麼,哪怕只是給那個冥冥看呢……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1

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們闡述了這樣的觀點,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徵,生物的大部分行爲和性狀,都是爲了提高自己的適合度,或者說是提高某個控制這種性狀基因的適合度。連生物的利他行爲,其出發點也是爲了自己的利益,即:幫助別人是爲了別人能幫助我。

整本書所闡述的觀點很有說服力,語言也比較通俗易懂,其理論亦是“達爾文”的理論,只是以一種達爾文並未選擇的方式來表達,文中將“基因”擬人化,亦表達出一種冷酷無情的信息,有點過於純粹,但我們也許可以用新的視角去窺探很多不曾被注意的東西。

閱讀《自私的基因》,大多隻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優化的體現。

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爲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爲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

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裏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爲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是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2

最近看了《自私的基因》這本書,總的來說:五味雜陳!

道金斯在書中對人性透徹的分析,在前半段我幾乎是看不下去了,因爲我無法像作者一樣不帶任何感情的去看待裏面的每一個文字,我帶着世俗的眼光去看我們千百億億年來,祖先殘忍的進化,用自利、私心去傷害其他的個體,不管是陌生人還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然後再用欺騙、蠱惑的手段去取得養育者的關注同情和愛。做這些事情的所有終極目標就是爲了活下來!

不管過程都多麼不堪!

作者一直在強調這些全都是基因在無意識的狀態下,經過自然選擇而促成的結果。但是,作爲一個有意識的經過教化的人類,我真的無法做到不去評價優劣。何況書中所列出的理論與現實世界的很多事例那麼吻合。將這些理論與事實相結合。我差一點點將人類的本性判了死刑。我帶着悲壯的心情繼續讀下去,幾乎絕望……然而道金斯在文章過半的時候,突然筆鋒一轉。談到了另一種基因的形成與進化,作者對這種在科學界還沒有定論的“基因”做了一個預言似的闡述:我們的文化正在一個“基因”形成的過程中,就像最初的“基因”在“原始湯”中漂浮的那個階段,作爲一種比最“原始”的基因生命力和傳播能力更強的基因。它的發展將會比原始的基因更有穿透力,這些東西已經存在我們生活的每時每刻:語言、書籍、音樂、道德約束......

而這些東西都是與原始的“基因“不一樣的性質,並且是原始基因的更高表現階段!

我似乎看到了曙光!不管作者是不是出於對讀者的安撫,纔會將未來描繪額那麼美好。但是,他的這樣描述帶來了憧憬和正能量!

我們在基因的控制下顯得無情與自私,但是,我們並沒有放棄努力。我們在不遺餘力的去和這種天性對抗。

戰爭還在繼續,前途充滿希望!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3

這是嚴琦推薦的一本書,生物學方面的書,據說是進化論方面的經典著作。不過全文通俗易懂,中間稍微擺弄了一點淺顯的博弈論知識,完全不妨礙外行人如我來閱讀。

針對動物進化問題,作者道金斯認爲自然選擇的基本單位不是個體或種羣,而是基因,自私的基因。並把我們人類及其他所有動物都描述成是我們的基因創造的機器。所有的行爲都可以歸結爲基因的自私行爲,即爲了更好的複製,傳播。所有的利他行爲,也僅僅是自私目的下的有限利他行爲。

還好作者強調了,“不涉及到意識的動機”,要不然真的有點像嚴琦說的那樣有點“反人類了”。正因爲這樣,在看書的時候,我時刻提醒自己,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這是在講沒有意識的動物。作爲一個人類,我還是希望世界能美好一點的,雖然,基因可以這樣的自私。慶幸的是,作者提到了意識的非一般的作用。特別是在講到意識的產生的時候,“把意識視爲一個進化趨向的終點”,生存機器最終從主宰它們的基因手中解放出來,變成有能力,甚至是有拒不服從能力的決策者,比如說拒絕生育。

雖然要知道這本書寫的不是基於人類的行爲,但作爲一個外行人的收穫,也許更多的是將人類納入這些“準則”中去思考,反思發生在自己身邊的自私行爲和利他行爲。當然,最好是同時懷着一顆積極的心。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4

大約是年齡的原因,現在的我對所有的小說喪失了興趣,只肯去閱讀一些我感興趣並能記住的書藉。

英國人理查德道金斯在40多年前出版的《自私的基因》是我很感興趣的科普讀物,我曾向很多朋友推薦過。當下,我與全中國的人們一樣都因疫情而宅在家中,對於有趣的書,當然值得再次翻閱。

時間回到40億年前的地球,科學家們將那時的海洋稱之爲“原始湯”,在原始湯中極偶然的產生了大的有機分子,某個時刻,一個非凡的有機分子偶然形成,它能夠複製自己,這之後漫長的時間裏,生命產生。

幾十億年後,它們早已不是海洋之中游曳的分子了,它們在天空中飛翔,它們在山林中奔跑,它們遍佈地球的每個角落,它們是你,它們是我,它們是我們。

科學家們稱它們爲基因,而我們就是基因生存的容器。

此時坐在電腦前的你,或是正在你旁邊呼呼大睡的貓,我們的身體裏,總有着某些共同的相似的基因,它們都來自於40億年前的原始湯。

基因是不朽的。

它們一代一代的從一個個體轉到另一個個體,並用自己的方式操縱着這些個體:它們將在這些個體衰老死亡前拋棄個體容器,實現轉移。以這樣的方式,它們在億萬年的時間裏,得以永存。

個體是不穩定的,它們不停地出現與消失,生命渺小如微塵,但是基因卻像鑽石一樣長存。

我們人類的生命是短暫的,短的幾年幾十年,長不過百年。我們會發現,從大概率上來講,體弱多病的總是老年人,而年輕人總是顯得身強體壯。那是因爲,基因這個鬼東西,它需要人們在年輕強壯時生育繁衍,一旦實現後代延續,基因已經得到了傳承,那麼,之前的那個軀體容器,老、破、殘、死,都不再影響基因的生存,再也與它無關,將會得到它無情的拋棄。

所以基因就是自私的。

有的基因能生存100萬年以上,而有的基因甚至第一代都熬不過,原因在於長壽的基因都掌握着看家本領,即它們善於製造供它們生存的容器,它們讓容器一代代的進化適應環境。地球上生物大滅絕共發生了五次,最近的一次是6500萬年前的恐龍大滅絕。隨之而消逝的,是它們的基因。

按照理查德道金斯的定義,運氣不論好壞並無規律可循,一個一貫敗陣的基因不能怪自己運氣不好,因爲它本來就是個“壞的”基因。這一點,與達爾文的進化論是一致的。

雖然地球上物種滅絕了一次又一次,但始終還是有生存下來的物種,原始人“阿爾迪”的第一塊骨骼化石於1992年在埃塞俄比亞出土,他生活在距今440萬年以前。亦即,我們人類,在這個地球上已經繁衍了440萬年。

我們儘管已經完成了基因的繁衍功能,但就每個個體來說,還是想要儘量地生存得更加長久,不甘於只是承載基因的容器。理查德道金斯發現,成功基因的一個普遍特性就是,它們通常把它們的生存容器的死亡時間拖至個體生育之後。

因此,他提出了兩個有趣的觀點,第一,人類可以延長生育時間,即可以拖到40歲以後再繁衍後代,這樣才能讓基因對你手下留情;第二,我們可以想辦法去“愚弄”基因,讓它以爲它所寄居的個體比實際的要年輕。即,你在一個老年個體中越能模仿或模擬青年個體的特點,不論這些特點看來是多麼表面化,那個老年個體應該生存得越久。

這是一種“擬態“。

其實在自然界中爲了生存下去,物種的擬態比比皆是。比如枯葉蛺蝶,會擬態一片枯葉來逃避昆蟲天敵的獵殺,使它生存期更長久;蘭花螳螂不僅可以擬態成白色,還可以隨着蘭花的生長而變色,更是迷惑天敵獵殺獵物的高手。

中年人或老年人擬態年輕人,就可以迷惑基因,讓它以爲你還很年輕,於是,它會給你更長的歲月。

如果說這本書帶給了我什麼啓示,那就是更加堅定的保有我的赤子之心,保有身上的少年氣。

既然生物學上已經給出了支持年輕化的理由,那麼在心靈上也就更加釋然了。所以你纔可以像年輕人一樣任性妄爲敢愛敢恨,所以你纔可以像年輕人一樣勇敢熱血異想天開,因爲你的基因啊,它就以爲你是一個年輕人啊!

人到中年的周華健彈着吉它微笑着唱出《少年》:

“昂首走了好久好遠,在世界的盡頭撒野,卻想念最初的少年……我唱着每一首歌,留住的快樂。有些路用力走着,有些傷用生命癒合,我還能微笑着活着

……歲月總是跑在靈魂的前面,好在還有一點信念陪我們完成每一天。別忘記心中的少年,狂奔的勇敢的最初的少年“。

別忘記心中的少年。他像鑽石一樣永存。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5

這段時間有機會品味過《自私的基因》這本對當今社會有着巨大影響的鉅作,真是思緒萬千。在我看來這就好比對達爾文的《進化論》有着相輔相成的作用,它得意更好的向人們展示基因傳承之間的重要聯繫和本質所在,我想基因是沒有錯的這只是他單純的本能而已。

其實從本質上來說生物所謂的行爲其實都是由本身的基因來操作控制的,打個比方父母會對自己的後代盡心盡力會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保護自己的後代,人人都知道因爲父母是愛我們的。然而通過書中的觀點來看根源可能並不是那麼的正確,因爲一切都會歸根於基因的內在的自私行爲,也就是基因想要傳承下去那麼就會給予父母一種要保護自己的孩子的本源意識以此來達到讓自己的基因後代生存下去的目的。聽上去是殘酷的,但其實從基因的角度來說這就是爲了生存下去而必須存在的手段。想來這聽上去是十分殘酷的,也會有人去質疑此觀點的正確與否,其實不管它是不是徹底遵循規律的,但這無疑就值得我們去細細品味。

本書的作者公開表明自己是無神論者,所以此作品也是其用來闡述自己觀點的重要著作之一。當我們讀過此書之後我們不得不去深思,人的根源就是基因內部的潛意識,基因的生存意識也是天生的。就像有的人做的是自私的事情,有的人卻喜歡無私的奉獻。其實這無非是“利己行爲”和“利他行爲”的差別,在我看來本質上都是爲了能夠是自己過得更好。也就是說這裏的自私的基因並不是我們所想像的那種只會爲了私慾而進行無休止的行爲的貪婪的人,其實是在某一種情況下我們爲了是自己能夠更好地保全下來我們不得不去選擇明面上對我們有利的一方面,因爲從基因的角度來說我們必須要在能夠保全自己的情況下才會去選擇適當的進行無私行爲。打個比方,當一個父親在和他很好的朋友進行合作一起打拼開公司時,自己的孩子這時需要進入大學進修,老父母也已經年邁,正是最需要經濟支持的時刻,若是繼續進行這種不穩定的賺錢方式無疑是具有很大的風險因此就算是對方覺得不理解覺得是你對不起他,但是爲了自己的家庭我想大部分人都會選擇這個時候去向對你拋出橄欖枝的穩定企業奔去。就此而言我們仔細想想這到底能不能夠稱爲自私呢?這就是之前提到過的所謂不論是利己還是利他都是爲了讓自己過得更好。就像有的人認爲一直幫助別人就是自己的樂趣,自己就能夠過得很快樂這從另一方面來說就是爲了能夠讓自己得到快樂而做出的無私行爲。所以從根本上還是沒有改變基因自私的本質。

基因最大的樂趣與根本目的所在就是擴大領地,傳承後代。然而雌雄之間的結合也在基因的思考範圍之內,計劃生育對於基因來說是必要的。然而不同的物種也決定雌雄利益的不同。在人類之間雌雄結合就好比開了一家公司而後代就好比經營盈利,在整個公司的經營之中雌性一般付出資源的較多,因此雌性會十分慎重的選擇。這也是基因的本能自私主義所在,同時基因爲了能夠更好的生存也就是利己就會選擇幫助他人比如大魚需要小魚去對他的口腔進行清潔,就會吞入一些小魚,然而在這同時小魚也要生存也是爲了自己能夠更好的生存下去就會吃一些大魚體內的營養物質,這也無法說出到底是誰不厚道,這就是基因爲了能夠更好的成長,爲了能夠傳承的更久遠因此將自己與他人就行合作,這也就是爲了能夠強大自己。

縱觀整部書籍得知我們平時所理解的自私與無私與基因的自私並不是一回事我們行爲上的利己行爲和利他行爲不過是基因爲了更好的發展自己從而變化而出的不一樣的行爲,自私的基因就是如此,本書觀點深刻到需要我們去反覆斟酌。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6

30億到40億年前,一個本來平平無奇的分子意外獲得的一種瘋狂的能力——複製自己——從而在當時的環境中得以瘋狂擴散。而在複製過程中意外出錯又導致了各種不同的分子的產生,但他們都具有複製的基本能力,如果沒有錯誤的複製,這個世界就不會那麼多姿多彩,但是大多數的錯誤複製又是有害的會被自然選擇淘汰的。

之後經過幾十億年的自然選擇,這些最早的分子變成了現在世界上的各種植物、動物和微生物,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使自己的基因繼續在這個世界上擴散下去,他們的行爲都是爲了這個自私的目的,結果卻發展出了許多利他的行爲。而其中比較特別的一種動物,人類,因爲其大腦,從而發展出了另一種複製基因——文化——從而有了對抗自私的基因的新方式。

有趣的知識點:

1、自然選擇使行爲有利於自己的基因遺傳擴散的基因生存下來,從而導致生存下來的基因都是自私的,有目的的,即可以將自身的基因繼續傳遞下去。

2、載體(身體)並不複製其本身,它們只負責傳播複製因子,而複製因子不做任何行爲,不觀察世界,不捕食,也不逃避被捕食,它們只爲載體設定最基本的程序讓載體來做這件事。

3、穩定的行爲策略(ESS)指種羣中大部分成員採用某種行爲策略,而該行爲策略的好處是其他行爲策略所不及的,且任何偏離這個行爲策略的其他策略都會受到懲罰。完全利他的善良不是一種ESS,因爲其他人會利用他的善良來獲利,而完全的善良毫無招架之力,只會很快滅絕,而完全的惡意在完全的善意滅絕後也無法繼續生存。

4、爲了使自己能夠在這個世界生存繁衍,基因大多數的行爲都是自私的利己行爲,只有當利他行爲更有利於基因生存繁衍時,這個利他行爲纔會被保留。比如生物的羣居是因爲羣居比單獨生活更能讓個體生存繁衍下去,共生行爲也是;父母撫養孩子是爲了讓孩子成長繼續繁衍自己的基因;近親相互友好互讓,是因爲我們的基因和近親的基因有很大的相似,而把這個資源讓給需要的近親而不是自己用,可以讓相似的基因獲得更多的繁衍,而如果這種謙讓行爲是不利於謙讓基因的擴散的話,這個謙讓基因就會很快因爲無法繁衍而消失,所以謙讓總是保持在讓自己基因能夠獲利的程度。

5、我們的兄弟姐妹和我們的基因相似程度其實同我們子女與我們的基因程度一樣,所以使我們的子女生存繁殖和使我們的兄弟姐妹生存繁殖對我們的基因的好處是一樣的。但爲什麼我們還是對自己的子女更好呢,因爲子女比兄弟姐妹更好區分,而且一般子女比兄弟姐妹更需要撫養,對自己子女投資多一些更有利於基因繁衍。而昆蟲中甚至有爲了撫養姐妹而放棄自身生育的職蟻,因爲他們與能生育的姐妹之間的基因相似度甚至高於該姐妹與蟻后的相似程度,他們比蟻后更喜歡姐妹能夠生存繁衍。

6、動物有計劃的進行計劃生育(生固定數量的後代或者減少生育後代的個數),是因爲生的多不一定更利於基因的繁衍,因爲太多的後代可能因爲資源不足而導致更高的死亡率。而少量生育能夠保證這些後代更多的活下來去繁衍。

7、父母爲了保證自己有更多的存活後代,有時會給不同的後代不同程度的資源投入。比如提早淘汰體弱多病的、矮小的後代,因爲天生不強壯的後代會有很大的概率浪費資源;給年齡幼小的後代更多的資源,因爲年齡幼小的後代更需要照顧。而同代之間也會爲了資源而競爭,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總是儘量做到一視同仁。

8、兩性的最基本差別在:雄性的性細胞比雌性性細胞要小得多,數量要多得多。這導致雄性在生育後代中一開始投資的很少,一個雄性在一個時間段可以與許多的雌性同時繁衍從而使自己的基因大量擴散,而一個雌性在一段時間內只能繁衍一次自己的基因,如果繁衍失敗,雌性的損失遠遠大於雄性。但同時雌性掌握是否生育的選擇權,所以對於狡猾的雄性,雌性一般採取兩種策略。一、幸福家庭策略,經過提前的考量確定雄性投入足夠的資源後才同意與其繁衍後代。二、大丈夫策略,雌性在養育孩子上不再計較是否得到雄性的幫助,但只挑選優秀的基因進行繁衍,這就會導致只有小部分雄性可以獲得繁衍的機會,而大部分的雄性無法得到繁衍機會。

9、生物之間的行爲不是獨立的,而是交互的,特別是羣居在一起的生物,他們的目的開始可能是自私的,但是在大自然中自私行爲得到的收益往往不如互利互惠原則,而同時有懲罰設定的互利互惠又能夠讓完全自私的行爲無法獲利,所以有懲罰措施的互利互惠往往會被自然選擇。就像重複的囚徒困境中,針鋒相對策略(一開始表示合作,之後每次複製對方上次的行爲,對方上次背叛,自己就背叛回來,對方上次合作,自己就繼續合作),能夠給囚徒們帶來最大的利益。

10、如果寄生生物將基因傳遞給後代的方式與宿主不同,它就會通過各種方式害了宿主。如果與宿主相同,寄生生物就會做到幫助其宿主繁殖,因爲這同樣使自己繁衍。隨着演化進行,它將不在是一個寄生生物,而將與宿主合作,甚至最終融入宿主組織,完全無法辨認其原爲寄生蟲。我們實際是所有古代寄生生物合成的羣體(我們體內的質粒、線粒體等可能以前都是寄生蟲)。

11、文化其實就像另一種複製因子,它能夠從一個大腦複製到另一個大腦,能夠突變演化,能夠與多種文化結合一起促進傳播(比如上帝與教堂、婚姻、教規、地獄等文化結合加速傳播),文化要生存延續下去,就必須有生存的價值能夠適應當時的文化環境被更多的大腦接受。而文化是擺脫了基因演化的另一種全新的演化途徑,他可以傳播完全無私的文化,是對抗自私的基因的唯一途徑。

《自私的基因》讀後感 篇17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習相遠。”識字之初,這句話被奉爲真理存於腦海。這句話說人生來都是善良的,之所以會出現好人和壞人之分,是受到後天不同的成長環境所致。直到現在我對此仍然深信不疑,所以始終讓自己保持一顆善良的心,做一個好人。但是,隨着社會中越來越多的關於人性的令人髮指的不良事件走進我們的生活,我想不只是我,許多人都開始懷疑這句已流傳千百餘年的“人性本善”的真理。若人性本善,爲什麼有那麼多人會泯滅良知;若人性本善,爲什麼有那麼多人即使進過牢獄仍然死性不改?

如果說我們不在相信人性本善,那麼道金斯的《自私的基因》無疑是最有力的說教武器。道金斯說人具有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最簡單的例子就是,人與黑猩猩的進化史有99。5%的共同之處,但古往今來人類都習慣性把自己看做是萬物之主。古時候“人定勝天”的征服萬物的思想是最好的體現;現代社會,雖然人們已漸漸學會與萬物和諧共處,但我們仍然認爲人是最高級的動物。然而,對於一個進化論者來說,這樣的認識卻是錯誤的。認爲某一物種比另一物種高尚都毫無根據,因爲任何物種都經過十幾億年的自然選擇而來,在這個縱向的發展過程中,橫向優劣比較顯得沒有意義。

道金斯試圖用很多自然界的實例來向我們說明人的自私與生俱來,即人性本惡。他的思想足以顛覆我們所信仰的一切偉大之事,其論據的完美性和邏輯性也讓你無從反駁。閱讀《自私的基因》你只能被作者的思想牢牢鎖住,找不到反駁的機會,只能夠理解他、認同他。我們說“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情感,但道金斯的思想卻讓你看到,母愛只不過是自私地維護自己的下一代,希望自己後代得以延續並得以優化的體現。不錯,這是道金斯想要告訴我們的,但這樣冷血的世界也不是道金斯最終想要。單單沉於本性乃惡的哀悼,未免有失道金斯思想的深度。

有很多人曾對道金斯的自私基因論提出質疑,他們認爲人是有意識的動物,不可能輕易淪爲基因的奴隸。其實,這恰恰是道金斯基因自私的真正意義所在。論道金斯在道出人的自私基因的同時說道:“我們具備足夠的力量去抗拒那些與生俱來的自私基因,在必要時,我們也可以抗拒那些灌輸到我們腦子裏的自私母體。”我們作爲基因的載體而被創造,但我們有足夠強大的力量去反對我們的締造者,反對自私的基因複製暴政。

道金斯也曾說過,他打算在《自私的基因》一書之後補寫第二卷,對人類作一些論述,然而他發現《美德的起源》正合最初的構想。這也說明作者並沒有因爲人永恆的自私基因而否認了人性的美。

可以說,人生來自私或者人性本惡,但卻並不醜惡,在自私的基因之下,不論我做事是利己還是順便利他,很多事情其最終的結局還是有益的。所以我們不用糾結於人最原始的善惡,他們並不能代表什麼,我們真正該去做去發掘的人性善良之面的巨大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