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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魏書》閱讀訓練及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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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柔字文惠,陳留圉人也。柔從兄幹,袁紹甥也。在河北呼柔,柔舉宗從之。太祖平袁氏,以柔爲管長。縣中素聞其名,奸吏數人,皆自引去。柔教曰:“昔邴吉臨政,吏嘗有非,猶尚容之。況此諸吏,於吾未有失乎!其召復之。”鹹還皆自勵,鹹爲佳吏。

《三國志·魏書》閱讀訓練及譯文

柔自歸太祖,處法允當。魏國初建,拜丞相理曹掾。宋金等在合肥亡逃。舊法,軍徵士亡,考竟其妻子。太祖患猶不息,更重其刑。金有母妻及二弟皆給官,主者奏盡殺之。柔啓曰:“士卒亡軍,誠在可疾,然竊聞其中時有悔者。愚謂乃宜貸其妻子,一可使賊中不信,二可使誘其還心。正如前科,固已絕其意望,而復重之,柔恐自今在軍之士,見一人亡逃,誅將及已,亦且相隨而走,不可復得殺也。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太祖曰:“善。”即止不殺金母、弟,蒙活者甚衆。

明帝即位,封柔延壽亭侯。時制,吏遭大喪者,百日後皆給役,有司徒吏解弘遭父喪,後有軍事,受敕當行,以疾病爲辭。詔怒曰:“汝非曾、閔,何言毀邪?”促收考竟。柔見弘信甚羸劣,奏陳其事,宜加寬貸。帝乃詔曰:“孝哉弘也!其原之。”

初,公孫淵兄晃,爲內侍。先淵未反,數陳其變。及淵謀逆,帝不忍市斬,欲就獄殺之。柔上疏曰:“晃及妻子,叛逆之類,誠應梟縣,勿使遺育。而臣竊聞晃先數自歸,陳淵禍萌,雖爲兇族,原心可恕。臣以爲晃信有言,宜貸其死;苟自無言,便當市斬。今進不赦其命,退不彰其罪,閉著囹圄,使自引分,四方觀國,或疑此舉也。”帝不聽,竟遣使齎金屑飲晃及其妻子。賜以棺、衣,殯斂於宅。

景元四年,年九十薨。

(節選自《三國志·魏書》,有改動)

4. 對下列句子中加點的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皆自引去 引退

B.士卒亡軍,誠在可疾痛恨

C.柔見弘信甚羸劣 相信

D.誠應梟縣 通“懸”,懸掛,示衆

5.以下句子分別編爲四組,都屬於直接表現高柔“處法允當”的一組是 (3分)

①柔舉宗從之

②還皆自勵,鹹爲佳吏

③愚謂乃宜貸其妻子

④奏陳其事,宜加寬貸

⑤雖爲兇族,原心可恕

⑥賜以棺、衣,殯斂於宅

A.①②③B.③④⑤ C.④⑤⑥D.①③⑥

6. 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分析和概述,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高柔被曹操任命爲管縣長官後,一些奸邪的官員懾於他的名聲都離開了,聽到高柔寬容的教令後,又全都回來復職,並全都自勉成了好官。

B.高柔不同意太祖對宋金家屬加重刑罰的做法,認爲那樣會讓正在從軍的士卒怕自己被殺掉,也跟着一起逃走。太祖聽從了他的建議。

C.因爲解弘並不是真正的像曾參和閔子騫那樣的至孝之人,所以魏明帝催促廷尉要將其逮捕拷打致死,又是高柔瞭解實情上奏明帝,使解弘得到原諒。

D.公孫晃事前多次向朝廷告發其弟公孫淵謀逆,因此事發後明帝不忍將公孫晃公開處斬,想在獄中悄悄殺掉他,高柔上疏阻止這種不合法規的做法,可惜沒有奏效。

7. 把文中劃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此重刑非所以止亡,乃所以益走耳。

(2)帝不聽,竟遣使齎金屑飲晃及其妻子。

參考答案

4.C (確實)

5.B (①說高柔跟隨袁紹,與“處法允當”無關②說是高柔“處法允當”有些勉強,更主要的不是“直接表現”,是縣吏的做法,⑥是明帝的做法 )

6.C(明帝不是“因爲解弘並不是真正的像曾參和閔子騫那樣的至孝之人” 纔要殺他)

7.(1)這說明重刑不是制止士卒逃亡的辦法,卻反而是增加士卒逃跑數量的辦法了(判斷句式、“所以”、 “益”、“走”各1分,文意1分,共5分)

(2)明帝不聽從高柔意見,最後派人送金屑給公孫晃和他的`妻子兒女,讓他們飲下(身亡)。(補出“聽”的賓語1 分,“遣”1分,“飲”譯出使動1分,“妻子”1分,文意1分,共5分)

參考譯文

高柔字文惠,是陳留郡圉縣人。高柔的堂兄高幹,是袁紹的外甥。在黃河以北召喚高柔。高柔率領全族的人跟隨他。曹操平定袁紹後,任命高柔爲管縣縣長。縣裏人平素聽說過他的名聲,一些奸邪的縣吏,全都自動地引退離去。高柔發佈教令說:“過去邴吉當政時,縣吏曾經有過錯,還能夠寬容他們,何況這些縣吏,對於我沒有過失呢!還是召回他們復職吧!”(那些離去的縣吏)全都回來,勉勵自己,全都成了好縣吏。

高柔自從歸附太祖,處理法律事情平允適當,魏國剛建立時,授予官職丞相理曹掾。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跑。按照舊法,軍隊出征時,士卒逃亡,要把他的妻子兒女拷打致死。太祖擔心(這樣)士卒還是逃亡不止,(想要)再加重刑罰。宋金有母親、妻子和兩個弟弟都在官府中服役,主管這件事的人上奏將他們全部殺掉。高柔啓奏說:“士卒逃離軍隊,實在是可恨,然而我私下裏聽說逃跑的士卒中也時常有後悔的,我認爲應該寬恕他們的妻子兒女,這樣第一可使與敵人不信任他們,第二可以引誘士卒產生歸還之心。按照原來的舊法,本來已經斷絕了他們歸還的願望,卻再加重舊法,我恐怕從現在起正在從軍的士卒,見一人逃亡,(怕)自己將被殺掉,也將要跟着逃走,(我們)就不能再殺掉他們了。這說明重刑不是制止士卒逃亡的辦法,卻反而是增加士卒逃跑數量的辦法了。”曹操說:“好。”當即停止,沒殺宋金的母親和弟弟,蒙受(此恩)活下來的人很多。

明帝即位。封高柔爲延壽亭侯。按當時的喪制,官吏遭父母之喪事的,一百天後全都充役當差。有個司徒吏名叫解弘,遭父親之喪,百日後遇到軍事行動,受敕命應當隨軍行動,他以身體有病爲由推辭。明帝下詔發怒說:“你不是像曾參、閔子騫(二人是孔子的學生,都以孝著稱)那樣極爲孝順的人,怎麼能說(因爲居喪過於哀傷)身體損害了呢?”催促將他逮捕拷打致死。高柔見到解弘的確很瘦弱,就上奏陳述這件事,(說)應該加以寬恕,明帝便下詔說:“解弘多麼孝順啊,還是寬恕了他!”

起初,公孫淵的哥哥公孫晃,擔任內侍。在公孫淵還沒反叛之前,多次(向朝廷)陳說公孫淵要叛變的事。等到公孫淵反叛,明帝不忍心將公孫晃在街市處斬,想把他在獄中殺掉。高柔上書曰:“公孫晃及其妻子兒女,是叛逆的宗族,的確應該斬首懸掛示衆,不使他留下後代。然而我私下聽說公孫晃在公孫淵叛逆之前就已多次自首,陳述公孫淵正萌發的禍患,他雖然是凶逆的親族,但根據其原本之心可以寬恕。臣以爲公孫晃如果真有揭發公孫淵的言論,就應該恕其死罪,如果沒有這樣的言論,就應當公開處斬,現在進不能赦免他的死罪,退不能彰顯他的罪行,把他關在監獄之中,讓他自殺,這會使四方瞻望國家政治措施的人,有的會對我們這種行爲產生懷疑。”明帝不聽從高柔勸告,最後派使者送金屑給公孫晃和他的妻子兒女,讓他們飲下(身亡),把棺木、衣服賜給他們,在其家中殯殮。

景元四年,高柔年齡90歲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