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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紀》孝順皇帝紀上卷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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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建元年(丙寅、一二六)

《後漢紀》孝順皇帝紀上卷第十八

正月甲寅,大赦天下。賜男子爵各有差;鰥寡孤獨篤癃不能自存者粟,人五石;貞婦帛,人三匹。

辛未,皇太后閻氏崩。

辛巳,太傅馮石、太尉劉喜以阿黨權〔貴〕(臣)免〔一〕,司徒李郃以疾疫策罷。

〔一〕 黃本無“臣”字,“臣”系蔣氏所加。按範書順帝紀注引東觀記作“以阿黨權貴” ,故據以補“貴”字。

二月甲申,葬安思閻皇后。

丙戌,太常桓焉爲太傅,大鴻臚朱寵爲太尉,長樂少府朱倀爲司徒。凡三公居位或不書,史失之也。封尚書郭鎮爲定顛侯。

是時司隸校尉虞詡糾正邪枉,無所迴避。中常侍張防等專權縱肆,詡奏免之。防遂譖訴詡等作威福〔一〕,帝怒,下詡獄。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等知詡以忠獲罪,乃相率請詡,上引見之,程賢曰:“陛下始與臣等造事之時,常疾奸臣,知其傾國。今即位而自爲,何以非先帝乎!司隸校尉虞詡爲陛下盡忠,無所迴避,反拘繫;常侍張防贓罪明正,陷構忠良。今星守羽林,其佔宮中有奸臣,宜急出詡,收防送獄,以塞天變。” 時防直上後,程叱防曰:“奸臣張防,何不下殿!”即趨東廂。上召問諸尚書,尚書賈服素與防善〔二〕,遂諷尚書奏詡,會赦,以贖罪免死〔三〕。

〔一〕 書洪範曰:“臣無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於而家,兇於而國。”

〔二〕 範書虞詡傳作“賈朗”。

〔三〕 範書虞詡傳作“詡坐論輸左校”。又曰:“詡子顗與門生百餘人,舉幡候中常侍高梵車,叩頭流血,訴言枉狀。梵乃入言之,防坐徙邊,賈朗等六人或死或黜;即日赦出詡。”

秋九月,有司奏:“浮陽侯孫程、祝阿侯張賢爲司隸校尉虞詡訶叱左右〔一〕,謗訕大臣,妄造不祥,幹亂悖逆。王國等皆與程黨,久留京師,益其驕溢。” 詔免程等,徙爲都樑侯。程怨恨,封還印綬,更封爲宜城侯。

〔一〕 “詡”原誤作“翻”,逕改之。

冬十月辛巳,天下囚減死一等徙戍邊,亡命贖罪各有差。

丁亥,司徒朱倀以疾疫罷〔一〕,司空陶敦有罪免。光祿勳許敬爲司徒,廷尉張皓爲司空。

〔一〕 範書順帝紀作永建二年七月壬午罷。按風俗通義卷五十反篇:“司徒朱倀,以年老爲司隸虞詡所奏耳目不聰明,見掾屬大怒,曰‘顛而不扶。焉用彼相!君勞臣辱,何用爲!’”恐當以袁紀爲是。

甲辰,詔曰:“朕以不德,統承大業,虐氣流行,厲疾爲災,重以水潦,秋稼漂沒,每州郡所出,惻然自刻。其令當輸今年租者,一切勿責。”

二年(丁卯、一二七)

春二月,鮮卑寇遼東。

二月戊申,詔徵南陽樊英、江夏黃瓊、會稽賀純、廣漢楊厚。

英字季齊,南陽魯陽人也。隱居教授,受業者自四方至。安帝時,博士、公車徵皆不至,及於是時,又固辭疾篤,乃詔郡縣禮致之。英既至,天子爲設壇席〔一〕,延問得失,拜五官中郎將。遂稱疾篤,賜告歸,復追下詔以光祿大夫,居在所縣賜谷千斛,常以八月存問高年,時致羊酒如前世故事〔二〕。英辭讓不受,有詔喻旨勿聽。

〔一〕 按因英善風角、星算、河洛七緯、推步災異,帝遂於席前設壇,故稱壇席。

〔二〕 範書樊英傳作“致牛一頭、酒三斛”。前世故事指禮遇江革、毛義、薛苞等,詳見章帝紀上卷。

英居家有法度,篤於鄉里。自陳寔之徒,少時從英。英嘗臥病便坐,妻遣婢拜問疾,英下牀答拜。寔問之,英曰:“妻,齊也,共奉祭祀,禮無不答〔一〕。 ”又有鄰人子止英家,每醉呴呼,〔英〕曰〔二〕:“ 其父臨死,以相委屬,故收養之。”寔常以此稱之。

〔一〕 禮記哀公問篇孔子曰:“昔三代明王之政,必敬其妻子也。有道:妻也者,親之主也,敢不敬與?”又惠棟曰:“凡非弔喪,非見國君,無不答拜。”

〔二〕 據文意補。

公卿大臣多薦江夏黃瓊之賢,於是公車徵瓊,至即稱疾不進。有司劾以不敬,詔下縣次引致,瓊不得已前就徵,拜侍中。賀純、楊厚亦篤行士。

夏六月乙酉,改殯皇妣李氏,追尊曰恭愍皇后。初,皇妣以宮人得幸於安帝,而生上。閻後妒之,賜酖死,〔葬〕於城北〔一〕。上即位,左右以聞,上歔欷發哀,乃親到瘞所,號啕斷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