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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會要卷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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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城諸軍

唐會要卷七十二

武德三年七月十一日。高祖以天下未定。將舉關中之衆。以臨四方。乃下詔曰。周置六軍。每習搜狩。漢增八校。畢選驍勇。故能化行九有。威震百蠻。況今伊洛猶蕪。江湖尚梗。各因部校。序其統屬。改復鉦鐸。創造徽章。取象天官。作其名號。於是置十二衛將軍。分關內諸府隸焉。每將軍一人。副一人。取威名素重者爲之。督以耕戰之事。(軍名傅奕所造。)萬年道爲參旗軍。長安道爲鼓旗軍。富平道爲元戈軍。醴泉道爲井鉞軍。同州道爲羽林軍。華州道爲騎官軍。寧州道爲折威軍。岐州道爲平道軍。邠州道爲招搖軍。西麟州道爲遊奕軍。涇州道爲天紀軍。宜州道爲天節軍。至六年二月二十四日廢。八年五月。以突厥爲患。復置十二軍。

羽林軍。 貞觀十二年十一月三日。於元武門置左右屯營。以諸衛將軍領之。其兵名曰飛騎。中簡才力驍健善騎射者。號爲百騎。上游幸。則衣五色袍。乘六閒馬。賜猛獸衣韉以從之。至永昌元年十月二十八日。改百騎爲千騎。至景雲元年九月二十七日。改千騎爲萬騎。

垂拱元年五月十七日。置左右羽林軍。領羽林郎六千人。至天授二年二月三十日。改爲左右羽林衛。以武攸寧爲大將軍。神龍元年二月四日。又改爲左右羽林軍。張柬之等將誅張易之兄弟。引右羽林大將軍李多祚籌其事。謂曰。將軍在此間幾年。曰。三十年矣。柬之曰。將軍擊鐘鼎食。腰懸金紫綬。貴寵當代。位極武臣。豈非大帝之恩。將軍既感大帝殊澤。能有報乎。大帝之子。見在宮中。逆豎張易之兄弟擅權。朝夕危逼。宗社之重。在於將軍。誠能報恩。正屬今日。多祚曰。苟緣王室。惟相公所使。終不顧妻子性命。因即引天地神祇爲要誓。辭氣感激。義形於色。及平內難。封遼東郡王。至景雲元年八月二十五日。又改爲左右羽林軍。幹元元年十月四日。敕左右羽林。左右龍武。左右神武軍文武官。並升同金吾四衛。

神龍元年。田歸道爲殿中監。押千騎。宿衛於元武門。敬暉之討張易之昌宗也。遣使就索千騎。歸道既先不預其謀。拒而不與。及事定。暉等欲誅之。歸道有辭。免令歸第。中宗嘉其忠壯。拜太僕少卿。

二年七月二日敕。左右羽林飛騎廚食。準國子監例。委軍司自定官典押當。

景龍元年十月。停戶奴爲萬騎。先天二年正月詔。往者計戶充軍。使二十一入募。六十出軍。多憚劬勞。鹹欲避匿。不有釐革。將何致理。應令天下衛士。取年二十五已上者充。十五年即放出。頻經徵鎮者。十年放出。自今後。羽林飛騎。並於衛士中簡補。

開元十年九月二十七日敕。駕在京。左右屯營。宜於順義景風門內安置。北衙亦着兩營。大明北門安置一營。大內北門安置一營。駕在東都。左右屯營於賓曜右掖門內安置。兼於元武北門左右廂。各據地界。繞宮城分配宿衛。十八年十一月五日敕。應補萬騎。宜待本使挾名錄奏。敕下然後給食糧者。二十六年十一月。析左右羽林軍置龍武軍。以左右萬騎營隸焉。(或出二十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天寶五載三月十八日敕。應募飛騎。請委郡縣長官。先取長六尺。不足。即選取五尺九寸已上。灼然闊壯。膂力過人者。申送。

七載七月二十日敕。左右羽林軍飛騎。請準後加數。通舊一萬五千人爲定額。六番上下。至德二年十月十四日。左右神武兩軍。先取元扈從官子弟充。如不足。任於諸色中簡取二千人爲定額。其帶品人。並同四軍例。白身準萬騎例。仍賜名神武天騎。永爲恆式。

寶應二年六月。以前淮西節度使安州刺史王仲升。爲右羽林大將軍知軍事。仍兼御史大夫。六軍將軍兼憲官。自此始也。

廣德二年正月敕。左右神武等軍。各一千五百人爲定額。左右羽林軍。各以二千人爲定額。

貞元三年五月。左右神武等軍各加將軍一員。上以諸道大將有功勞者。將擢掌禁兵。故增其官員以待之。仍以浙西大將王棲曜。李長榮。河東大將郭定元。符璘充之。

四年八月敕。左右羽林軍飛騎等。兵部召補。格敕甚明。軍司不合擅有違越。自今以後。不得輒自召補。

元和二年正月敕。左右羽林軍。應管月番飛騎。總五千六百一十三人。宜停。其四月敕。左右威遠營。置來已久。着在國章。近置英武軍及加軍額。宜從並省。以正舊名。其英武軍額宜停。將士及當軍一切已上。併合入左右威遠營。依前置使二人勾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