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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會要卷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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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選部下

唐會要卷七十五

  選限

武德初。因隋舊制。以十一月起選。至春即停。至貞觀二年。劉林甫爲吏部侍郎。以選限既促。選司多不究悉。遂奏四時聽選。隨到注擬。當時以爲便。

貞觀十九年十一月。馬周爲吏部尚書。以吏部四時持衡。略無暇休。遂奏請取所由文解。十月一日赴省。三月三十日銓畢。(按工部侍郎韋述唐書雲。貞觀八年。唐皎爲吏部侍郎。以選集無限。隨到補職。時漸太平。選人稍衆。請以冬初。一時大集。終季春而畢。至今行用之。諸史天雲是馬周。未知孰是。兩存焉。)

開元二十年正月二十二日。吏部尚書裴光庭奏。文武選人。承前三月三十日始畢。比團甲已至夏末。自今已後。並正月三十日內團甲。二月內畢。至二十一年六月二十八日。蕭嵩奏。吏部選人。請準舊例。至三月三十日團甲畢。

貞元八年春。中書侍郎平章事陸贄。始復令吏部每年集選人。舊事。吏部常每年集人。其後遂三數年一置選。選人並至。文書多。不可尋勘。真僞紛雜。吏因得大爲奸巧。選人一蹉跌。或十年不得官。而官之闕者。或累歲無人。贄令吏部分內外官爲三分。計闕集人。歲以爲常。其弊十去七八。天下稱之。

十五年六月敕。吏部奏。選人依前三月三十日已前團奏畢。其流外兵部禮部舉人等。專委郎官。恐不詳審。共爲取捨。適表公平。每至流放之時。皆尚書侍郎對定。既上下檢察。務在得人。

元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敕。今後宗正寺修選圖譜官。知匭使判官。至考滿日。各宜減兩選也。

藻鑑(非因銓選。藻鑑附。)

武德七年。高祖謂吏部侍郎張銳曰。今年選人之內。豈無才用者。卿可簡試。將來欲縻之好爵。於是遂以張行成張知運等數人應命。時以爲知人。裴行儉爲吏部侍郎。時李敬元盛稱王勃。楊炯。盧照鄰。駱賓王等。爲之延譽。引以示裴行儉。行儉曰。才名有之。爵祿蓋寡。楊應至令長。餘並鮮能令終。是時蘇味道。王劇未知名。因調選。行儉一見。深禮異之。仍謂曰。有晚生子息。恨不見其成長。二公十數年。當居衡石。願記識此輩。其後果如其言。行儉嘗引偏裨將。有程務挺。張虔勖。崔智?。王方翼。黨令毗。劉敬同。郭待封。李多祚。黑齒常之。盡爲一時之名將。

證聖元年。劉奇爲吏部侍郎。注張文成。司馬鍠爲監察御史。二人因申屠瑒以謝之。奇正色曰。舉賢自無私。二君何爲見謝。

聖歷二年。吏部侍郎鄭杲。注韓復爲太常博士。元希聲京兆士曹。嘗謂人曰。今年掌選。得韓元二子。則吏部不負朝廷矣。

景雲二年。盧從願爲吏部侍郎。杜暹自婺州參軍調集。補鄭縣尉。後爲戶部尚書。從願自益州長史入朝。暹立在盧上。謂曰。選人定如何。盧曰。亦由僕之藻鑑。遂使明公展千里足也。

開元八年七月。王丘爲吏部侍郎。拔擢山陰尉孫逖。桃林尉張鏡微。湖城尉張普明。進士王泠然。李昂等。不數年。登禮闈。掌綸誥焉。

十一年十二月。吏部侍郎崔林掌銓。收選人盧怡。裴登復。於儒卿等十數人。無何。皆入臺省。衆以爲知人。

武德初。李績得黎陽倉。就食者數十萬人。魏徵。高季輔。杜正倫。郭孝恪。皆客遊其所。一見於衆人之中。即加禮敬。及平武牢。獲鄭州長史戴冑。即釋放。推薦之。當時以爲有知人之鑑。

永徽元年。中書舍人薛元超。好汲引寒微。嘗表薦任希古。高智周。郭正一。王義方。孟利貞十餘人。時論稱美。

聖歷初。狄仁傑爲納言頗以藻鑑自任。因舉桓彥範。敬暉。崔元暐。張柬之。袁恕己等五人。後皆有大勳。復舉姚元崇等數十人。悉爲公相。聖歷中。則天令宰相各舉尚書郎一人。仁杰獨薦其子光嗣。由是拜地官員外。蒞事有聲。則天謂之曰。祁奚內舉。果得人也。

長安二年。則天令雍州長史薛季昶擇寮吏堪爲御史者。季昶以問錄事參軍盧齊卿。舉長安縣尉盧懷慎。季休光。萬年縣尉李乂。崔湜。咸陽縣丞倪若水。盩厔縣尉田崇璧。新豐縣尉崔日用。後皆至大官。

景雲二年。御史中丞韋抗加京畿按察使。舉奏奉天縣尉樑日升。新豐縣尉王倕。金城縣尉王冰。華原縣尉王燾爲判官。其後皆著名位。

其年。朔方總管張仁願。奏用監察御史張敬忠。何鸞。長安縣尉寇泚。●縣尉王易從。始平縣主簿劉體微。分判軍事。義烏縣尉趙良貞爲隨軍。後皆至大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