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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一百三十一 起柔兆困敦正月,盡強圉赤奮苦十二月,凡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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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宋紀一百三十一 起柔兆困敦正月,盡強圉赤奮苦十二月,凡二年

紹興二十六年金正隆元年

春,正月,己酉,金羣臣上其主尊號曰聖文神武皇帝。

金主自上年九月廢朝,常數月不出,有急奏,召左右司郎中省於臥內。庚戌,始視朝。

辛亥,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王珉、權吏部侍郎徐仿罷。

時珉等使北未還,而殿中侍御史湯鵬舉,論二人皆以諂事秦檜故驟爲臺諫,無一言彈擊奸邪,無一事裨補時政,不修人臣之禮,不識事君之義,故有是命。

癸丑,翰林學士陳誠之兼侍讀,尚書吏部侍郎張綱兼侍進,起居舍人王綸兼崇政殿說書。

甲子,故責搖清遠軍節度副使趙鼎,追復觀文殿大學士。責授左朝散郎、祕書少監、分司南京、贛州居住孫近,責授濠州團練副使鄭剛中,並追復資政殿學士。故左大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永州居住汪藻,追復顯謨閣學士。

乙丑,金主觀角牴戲。

罷中書、門下省,以太師溫都思忠爲尚書令,以太尉、樞密使昂爲太保,右丞相布薩師恭爲太尉。

丙寅,以令衿爲明州觀察使、安定郡王。

直祕閣周葵權尚書禮部侍郎。

左奉議郎、知泰州海陵縣馮舜韶爲監察御史。

帝監秦檜擅權之弊,遂增置言事官。時何溥、王珪、沈大廉與舜韶併爲察官,而湯鵬舉、周方崇、凌哲爲臺諫。

己巳,詔:“昨降指揮,已得差遣人,限五日出門;其已有差遣及在貶謫者,不得輒入國門。”

庚午,左朝奉郎、通判肇慶府黃公度引見,帝曰:“卿官肇慶,嶺外有何弊事?”公度曰:“廣東西路有數小郡,如貴、新、南恩之類,有至十年不除守臣者。權官苟且,郡政廢馳,或不半年而去,監司又復差人,公私疲於迎送,民受其弊。”帝曰:“何不除人?”公度曰:“蓋緣其闕在堂,欲者不與,與者不欲。”帝曰:“若撥歸部,當無此弊。”遂以公度爲考功員外郎。

辛未,左承議郎、新知黎州唐秬入辭。秬言:“臣所治黎州,控制雲南極邊,在唐爲患尤甚。自太祖皇帝即位之初,指輿地圖,棄越巂不毛之地,畫大渡河爲界,邊民不識兵革,垂二百年。昨蒙遣鍾世明裕民川蜀,蠲減虛額,人受其賜,更請降招撫諭,庶幾蜀民扶老攜幼,共聞德音。”秬,重子之也。

二月,癸酉朔,金主改元正隆,大赦。

甲戌,左朝議大夫劉才邵權尚書工部侍郎。

己卯,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武當軍承宣使、池州駐答刂御前諸軍都統制李耕卒。昭慶軍承宣使、殿前司右軍統制嶽超爲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充池州駐答刂御前諸軍都統制。

庚辰,金主御宣華門觀迎拂,賜諸寺僧絹五百匹,彩五十段,銀五百兩。

辛巳,金改定內外諸司印記。

辛卯,參知政事魏良臣罷,爲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

先是侍御史湯鵬舉言:“良臣人品凡下,天資兇險,率意任情,浮躁淺陋。通判以下差遣,已得旨令吏部差注,必留堂除以市私恩。臺諫之論列人才,良臣引用私親趙公智,必欲庇之,是恨臺諫不與之爲支黨也。廷尉之禁勘公事,良臣改正富人胡邁奏補,必欲從之,是使獄官與之容私也。議論於同寅之間,則愚而好自用;奏對於君父之間,則賤而好自專。跡其所爲,稍若假以歲月,授以權柄,殆有甚於秦檜。”於是良臣亦抗章求去,乃有是命。

乙未,左朝請大夫、新知漢州陳康伯試尚書吏部侍郎。

金司徒張通古致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