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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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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義四

《元史》卷一百九十六 列傳第八十三

普顏不花,字希古,蒙古氏。倜儻有大志。至正五年,由國子生登右榜進士第一人,授翰林修撰,調河南行省員外郎。十一年,遷江西行省左右司郎中。蘄黃徐壽輝來寇,普顏不花戰守之功爲多,語在《道童傳》。十六年,除江西廉訪副使。頃之,召還,授益都路達魯花赤,遷山東廉訪使,再轉爲中書參知政事。十八年,詔與治書侍御史李國鳳同經略江南。至建寧,江西陳友諒遣鄧克明來寇,而平章政事阿魯溫沙等皆夜遁。國鳳時分鎮延平,城陷,遁去。普顏不花曰:“我承製來此,去將何之?誓與此城同存亡耳。”命築各門甕城,前後拒戰六十四日,既而大敗賊衆。明年,召還,授山東宣慰使,再轉知樞密院事、平章山東行省,守禦益都。大明兵壓境,普顏不花捍城力戰。城陷,而平章政事保保出降。普顏不花還告其母曰:“兒忠孝不能兩全,有二弟,當爲終養。”拜母,趨官舍,坐堂上。主將素聞其賢,召之再三,不往。既而面縛之,普顏不花曰:“我元朝進士,官至極品,臣各爲其主。”不屈,死之。

先是,其妻阿魯真,歷呼家人告之曰:“我夫受國恩,我亦封齊國夫人,今事至此,唯有死耳。”家人莫不嘆息泣下。已而普顏不花二弟之妻,各抱幼子,及婢妾,溺舍南井死。比阿魯真欲下,而井填咽不可容,遂抱子投舍北井。其女及妾女、孫女,皆隨溺焉。

是時有申榮者,平章山東行省,守東昌,榮見列郡皆降,告其父曰:“人生世間,不能全忠孝者,兒也。”父曰:“何爲?”榮曰:“城中兵少不敵,戰則萬人之命由兒而廢,但有一死報國耳。”遂自經。

閔本,字宗先,河內人。性剛正敏給,而刻志於學。早歲得推擇爲禮部令史,御史大夫不花奇本之才,闢以爲掾,平反冤獄,甚有聲。擢御史臺照磨。頃之,遷樞密院都事,拜監察御史,遷中書左司都事,五轉爲吏部尚書,移刑、戶二部,皆以能見稱。本素貧,且有目疾,嘗上章乞謝事,不允,詔授集賢侍講學士。大明兵薄京師,本謂其妻程氏曰:“國事至此,吾知之久矣。愧不能立功補報,敢愛六尺軀苟活哉!”程氏曰:“君能死忠,我尚有愛於君乎!”本乃朝服,與程氏北向再拜,大書於屋壁曰:“元中奉大夫、集賢侍講學士閔本死。”遂各縊焉。二女:長真真,次女女,見本死,呼天號泣,亦自縊於其傍。

有拜住者,康里人也,字聞善。以材累官至翰林國史院都事,爲太子司經。兵至,拜住謂家人曰:“吾始祖海藍伯封河東公者,與太祖同事王可汗,太祖取王可汗,收諸部落,吾祖引數十騎馳西北方,太祖使人追問之,曰:‘昔者與皇帝同事王可汗,王可汗今已滅,欲爲之報仇,則帝乃天命;欲改事帝,則吾心有所不忍,故避之於遠地,以沒吾生耳。’此吾祖之言也。且吾祖生朔漠,其言尚如此,今吾生長中原,讀書國學,而可不知大義乎!況吾上世受國厚恩,至吾又食祿,今其國破,尚忍見之!與其苟生,不如死。”遂赴井死。其家人瘞之舍東,悉以其書籍焚之爲殉雲。

趙弘毅,字仁卿,真定晉州人。少好學,家貧無書,傭於巨室,晝則爲役,夜則借書讀之。或閔其志,但使總其事而不役焉。嘗受經於臨川吳澄。始闢翰林書寫,再轉爲國史院編修官,調大樂署令。大明兵入京城,弘毅嘆息曰;“忠臣不二君,烈女不二夫,此古語也。我今力不能救社稷,但有一死報國耳。”乃與妻解氏皆自縊。

其子恭,中書管勾,與妻子訣曰:“今乘輿北奔,我父子食祿,不能效尺寸力,吾父母已死,尚何敢愛死乎!”或止之曰:“我曹官卑,何自苦如此。”恭叱曰:“爾非我徒也。古者,忠義人各盡自心,豈問職之崇卑乎!”遂公服北向再拜,亦縊死。

恭女官奴,年十七,見恭死,方大泣,適鄰嫗數輩來,相率出避,曰:“我未適人,避將何之?”不聽,嫗欲力挽之,女曰:“人生在世,便百歲亦須一死。”乃潛入中堂,解衣帶自經。

鄭玉,字子美,徽州歙縣人。幼敏悟嗜學,既長,覃思《六經》,尤邃於《春秋》,絕意仕進,而勤於教。學者門人受業者衆,所居至不能容。學者相與即其地構師山書院以處焉。玉爲文章,不事雕刻煅煉,流傳京師,揭徯斯、歐陽玄鹹加稱賞。至正十四年,朝廷除玉翰林待制、奉議大夫,遣使者賜以御酒名幣,浮海徵之。玉辭疾不起,而爲表以進曰:“名爵者,祖宗之所以遺陛下,使與天下賢者共之者,陛下不得私予人。待制之職,臣非其才,不敢受。酒與幣,天下所以奉陛下,陛下得以私與人,酒與幣,臣不敢辭也。”玉既不仕,則家居,日以著書爲事,所著有《周易纂注》。十七年,大明兵入徽州,守將將要致之,玉曰:“吾豈事二姓者耶!”因被拘囚。久之,親戚朋友攜具餉之,則從容爲之盡歡,且告以必死狀。其妻聞之,使語之曰:“君苟死,吾其相從地下矣。”玉使謂之曰:“若果從吾死,吾其無憾矣。”明日,具衣冠,北向再拜,自縊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