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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元史》卷一百八十八·列傳第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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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惲 遜志 高嗚 王思廉荊玩恆 馬紹 閻復 王倚 高克恭 夾谷之奇 臧夢解 燕公楠 白恪 李衎 張伯淳

《新元史》卷一百八十八·列傳第八十五

王惲,字仲謀,衛輝汲縣人。父天鐸,金戶部主事,著《易學集說》,爲名儒。

惲好學,善屬文。史天澤將兵過衛,一見接以賓禮。中統元年,左丞姚樞宣撫東平,闢爲詳議官。時省府初建,令諸路各上儒吏能理財者一人,惲以選至京師,上書論時政,與渤海周正並擢爲行中收省詳定官。二年春,從行中書省丞相禡禡等赴開平,轉翰林修撰、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尋兼中書省左右司都事。初高麗國相致書於省府,欲命惲爲答書。惲曰:“境外之交,非人臣所宜。范仲淹諭元吳,尚得罪於仁宗。可以爲戒。”乃止。

至元五年,建御史臺,拜監察御史,條奏百五十餘事。時都水劉晸陷沒官糧四十餘萬石,惲劾之,又言:“晸監修太廟,轉官受賞,今才數年,樑柱摧配,事涉不敬,宜論如法。”秩滿,陳天祐、雷膺交薦於朝。

九年,授平陽路總管府判官。初,絳州太平縣民殺其兄,蔓引逮繫者三百餘人,五年不決。朝廷委惲鞫之,一訊而服,乃盡出逮繫者。州久旱,一夕大雨。十三年,奉命試儒人於河南。十四年,除翰林待制,拜朝列大夫、河南江北道提刑按察副使。尋遷燕南河北道。十八年,拜中議大夫、行御史臺治書侍御史,不赴。

裕宗在東宮,惲進《承華事略》,其目曰:廣教、立受、端本、進學、擇術、謹習、聽政、達聰、撫軍、崇儒、親賢、去邪、納誨、幾諫、從諫、推恩、尚儉、戒逸、明分、審官,凡二十篇。裕宗覽而善之,賜酒慰喻。

十九年春,改山東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在官一年,以疾告。二十二年春,召在左司郎中。時右丞盧世榮以聚斂進用,屢趣惲入都,不赴。或問其故,惲曰:“力小任大,剝衆利己,未有能全者。元之尚恐見浼,況近之乎!”既而果敗。

二十六年,授少中大夫、福建閩海提刑按察使。黜官吏貪污者數十人;察繫囚冤滯者,決而遣之;戒戍兵無寓民家,創營房居之。惲以爲治之本在於得人,奏福建連山距海,爲邊徼重地,今行省官平章政事、左丞尚缺,宜選清望素著、簡在帝心、足以撫綏黎庶、折衝外海者任之。又以行省討劇賊鍾明亮無功,條陳利害。帝並韙之。

二十八年,召至京師。二十九年春,見帝於柳林行宮,上書極陳時政。授翰林學士。

成宗即位,又獻《守成事鑑》十五篇,所論悉本於經義。元貞元年,加通議大夫、知制誥修國史,纂修《世祖實錄》,因集《聖訓》六卷之上,大德元年,進中奉大夫。二年,以惲與閻復等十二人清貧守職,各賜鈔二千一百餘錠。乞致仕,不許。五年,再上章求退,授其子公孺爲衛州推官,以便養,仍官其孫?祕書郎。八年六月,卒。贈翰林學士承旨、資善大夫,追封太原郡公,諡文定。著有《相鑑》五十卷,《汲郡志》十五卷,《承華事略》、《中堂事記》、《烏臺補》、《玉堂嘉話》,並雜著詩文,合爲《秋澗集》一百卷。曾孫遜志。

遜志,字文敏。以蔭授侍儀司通事舍人,累遷監察御史。劾奏詹事卜蘭奚、平章政事宜童皆逆臣子孫,當屏諸遐裔。不報。除太府少監。出爲江西廉訪副使,召僉太常禮儀院事。京師陷,百官出降,遜志獨家居衣冠而坐。其友中正院判官王翼不曰:“新朝寬大,不惟不死,且錄用,曷詣官自陳。”遜志艴然曰:“君既不忠,又誘人爲不義耶?”撝之,出語其子曰:“汝速行,以繼吾宗。”遂自投井中死。

高鳴,字雄飛,真定人。少以文學知名。元好問薦於世祖,未報。諸王旭烈兀將徵西域,聞其賢,遣使三召之,鳴乃起,條上二十餘策,旭烈兀稱善,薦爲彰德路總管。政暇即詣學舍,新講經義,郡人知有經學,自鳴始。

世祖即位,賜誥命金符,召爲翰林學士,兼太常少卿。至元五年,立御史臺,以鳴爲待御史,臺章多其裁定。尋立四道按察司,選任名士,鳴所荐居多。時中書、樞密事條壅滯,言者請置都事官各二人,鳴曰;’只在奏憲,原舉察之,毋庸員外置人。”七年,議立三省。鳴上封事曰:“臣聞三省,設自近古,其法由中書出政,移門下,議洽,則有駁正,或封還詔書,議合,則還移中書。中書移尚書,尚書乃下六部、郡國。方今天下在於古,而事益繁,取決一省,猶恐壅滯,況三省乎?且多置官者,求免失政也,但使賢俊萃於一堂,連署參決,自不至於曠廢,豈必別官異坐,而後無失政乎。不如一省便。”世祖深然之,議遂罷。川、陝盜起,省臣請專戮其尤者,朝議將從之。鳴諫曰:“制令天下上死囚,必待論報,所以重用刑、惜民命也。今從其請,是開天下擅殺之路,害仁政甚大。”帝曰:“善。”令速止之。